……我不知道什么叫比她快。
来都来了。打吧。
提尔锋破门而入,我看到了一个清奇晶莹的世界,满墙满地都是用水晶嵌好的平面。
“好大的血腥味。”屋主皱起细长的眉,皱纹不是很多的脸庞白净安详,虽然经历过上一层之后我不会觉得人可貌相。
“你好,特里费女士。我想进入下一层,请问您愿意让我通过吗?”说话间我一直在观察,依旧在奇怪她的攻击为何是以速度制胜——她看起来就像大多数长久不见天日的人,孱弱苍白。
眼窝深陷的盲女口吻轻责,像是面对着什么不懂事的三岁小孩说话:“不可以,你怎么能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呢?”
我极不擅长和这种说话方式的人打交道。当下犯了难:“如果你肯让我离开的话,我愿意用一些条件来换。”
“我不为难你。”特里费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你把眼睛留下来,我便让你过去。”
——她说这话时,身后的水晶板猛地发出了雪亮的光,我的眼睛立刻刺痛,不得不合上,极快的时间里,我身后、头顶、脚下,四面八方全部映射出白彤彤的光!
我心浮气躁地提剑乱舞,身后的水晶砰地被我击碎,光芒黯淡下来,但很快,它们又自发合成了完整的一块。
原来是这样……
我脚下不停,仍旧不敢睁眼,双手剑和粉碎咒搭配使用,一时间整间屋子里都是水晶粉碎又愈合的声音,令人牙酸的嘎吱嘎吱片刻不歇,不喜欢切无生命物体的斩裂剑气呼呼地在忽灭忽亮的白光里舞出一闪而过的血色。
这些该死的水晶具有记忆复原力,无论是击碎还是变形,总能很快地又恢复成光洁的一整块。
叮叮咣咣砸了好久,我切水晶切得头晕,突然感到了自身侧方向袭来的精神力——特里费要用幻术了!我矮身避过这一招,那近乎凝成实体的力量竟从另一边的水晶板反射回来!
我趴在地上,半长的头发遮住了一直未睁却疼痛不已的眼睛上,按兵不动,果然,我停止了动作的时候,特里费没办法准确判断我的脑袋在哪!她的幻术攻击可比菲特的催眠高明得多,不到万不得已,我绝不和她硬碰硬。
平滑冰凉的地面也反射着光,整间屋子都明晃晃得叫人崩溃——再不快些解决,我的眼睛就瞎了!
我放下过于沉重的提尔锋,抽出靴筒里的匕首,一蹬地面翻身而起,打算直接攻击女犯结束战斗。这把匕首是格林德沃先生送给我的新武器,并不是之前洛哈特那把见血封喉的毒刀。先生说,过于阴毒的武器有一把提尔锋就算难得了,如果全身上下都是这种物件,很容易短命。
但是我的打算落空了。
特里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快得多,几乎立时就听到了我的声音,灵巧柔软的身体舒展翻腾,我连她的衣角都没捉住!
“天塌地陷!障碍重重!”我恼火地放弃偷袭,将匕首插回靴鞘,“提尔锋飞来!”
削铁无声的重剑忠诚地回到手里,我全然忘了老师的叮嘱,什么取巧都见鬼去吧,我只要拳拳到肉的大刀阔斧!
空间有限,特里费不敢和我的剑锋对上,又顾及着处处崩碎的水晶,很快就又回到了强盛光芒包裹的位置藏起来,法力流动加快,水晶愈合速度也更快了,而我已经快挥不动剑了。
眼前发黑发红,我不知如何是好。急中生智,我想出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握紧魔杖大吼:“野蜂飞舞!火焰熊熊!”
城堡。
观战的老巫师差点被不听话的小崽子气死,正确打法应该是一开始保留体力,俯身蛰伏,等到特里费大意时再快速出击将其击败,哪有一上来叮咣乱砸,到偷袭的时候后继无力的这种胡闹打法!?
格林德沃看着被蜜蜂叮咬、正在瞎叫唤的特里费,又看看嘿嘿傻乐、马上就被火焰和水晶双重光芒晃瞎的学生,气得头疼。理论学得再好,实战也需要经验积累,索性她脑子够快,也不至于吃太大的亏。
随她去吧。
这么想着,就看到几乎没有视力的姑娘踩空了黑乎乎的台阶,从奋力拼杀出来的通道一头栽了下去。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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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章的时候,脑子里总回想起《老友记》里菲比的那句“eyes!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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