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狗叼着心脏消失在茫茫的黑夜中,他们来不及下去追。但那条狗眼睛里的嗜杀简直盖过了狼。
尸体是属于村子里一个农民的。他出现在那里是为什么尚且未知。
经过检测,死者心脏丢失,食道有被撑大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是把手从嗓子里伸进去,移动到和心脏在同一水平线上后,用锋利物划破食道,将心脏拽下来完成的杀人。
这还不算完。法医表示,死者很可能死的时候还有意识!他是清醒着被摘走心脏的。
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仇杀。否则不可能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来杀人。
现场的足迹经过确认,都是村子里的村民的。任何村民的脚印出现在那里都是正常的,这不算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韩小韬认为这起案件和干尸案应该是一案。因为手法是相同的,应该是食人癖才对。可叶铭却提醒道:“那那条狗该怎么解释?如果真是食人癖,心脏不应该丢掉啊。”
高锋一听叶铭提起,才想起来问道:“对了,那条狗找到了吗?”
叶晨答道:“顺着痕迹搜寻了。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约摸着两个后,搜寻的警员传来消息,狗没有被找到,但却发现了一滩血迹。初步推断应该是那条狗在这里吃掉了心脏。
因为这条狗的出现,让叶铭想起了一个小细节。
他把之前干尸案的卷宗调出来,观察现场照片后给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结论,这些尸体很可能就是被那条狗给取走心脏的!
他注意到,这几起案件中,现场没有脚印,但却不约而同的,有狗的脚印。并且叶铭用肉眼比对了一下,这些狗的脚印,没有区别。
他们之前过于重视人的踪迹了,却没注意到保护区不应该会有狗才对。野狗在这里是生存不下去的。如果是家犬,那附近应该会有人的脚印。
这串脚印很异常。可要说是狗作案,可实在是太离谱了。
韩小韬立即联想到了村长说的那个妖狗食心的传说。他觉得叶铭肯定是被这个传说影响了。他辩驳道:“狗就算是杀人,也不可能是用腿伸进人的嘴里然后取出心脏。”
确实,犬类杀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不足为奇。可狗杀人能用这种办法就很是离谱。
韩小韬举了一个最浅显的例子。那就是狗的腿顺着食道根本伸不到和人心脏同一水平线的距离。且狗不可能用爪子把心脏拽断。
叶铭也不知道怎么回答韩小韬的问题。可是叶铭有他的看法:“人的手臂太粗了,根本伸不进食道。而且凶手怎么到现场的,怎么出去的,都是一个谜。”
话虽如此,可如果真把凶手说成是狗,那也太牵强了。
距离上头要求限期破案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眼看只差两天了。如果说凶手是一条狗,并且拿出已知证据来,或许,真的可以结案。
但这样也可能会让真凶永远的逍遥法外,以及死者家属的心永远得不到慰藉。
不管怎么说,那条吃过人的狗必须抓起来。留着那始终会是一个祸患。
就这样,由几十名民警和志愿者组成的队伍,开始搜索起那只吃过人的大狗。
脚印永远是寻找踪迹最好的办法。很快,一串外形大小都和照片上无差的脚印被发现了。
但发现这串脚印的民警发现不对劲。照片上的脚印凹陷的特别深,为啥这就这么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