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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血焰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林玄青也不再去想,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而且,他无敌!怕什么!

将那木盒摄入手中,仔细看去,外表极为普通,就是普普通通一个木盒。

但用料却不简单,乃是因果树的枝丫制成。因果树,洪荒灵根之一,却非先天灵根,而是后天灵根,普通灵根,得因果大道成道的大罗金仙日也以道韵洗刷,以血养成,辅以天地无极根,最后以命运大道成道的大罗金仙血祭,方成一株。

一棵树,也就用掉十几个大罗金仙而已

因果树的枝丫,作用单一,屏蔽因果,一般没有特殊需要的不会刻意去培养,但现在的洪荒大族,基本每族都有,洪荒的大罗,多了点。

将盒子暴力拆开丢入混沌珠,显露出其中的核心。

神物内敛,就是一颗普通的黑色珍珠,但,一出现在空间之中,四周便隐隐有一种空间塌陷之感,散发出来的毁灭气息,让林玄青也不由得心惊肉跳。

攥入手中,如同刀割一般,惊的林玄青立马放开,要知道,他可是混沌不灭金身修成了无垢金身体了啊!肉身大罗,洪荒能有几人?

他这一动作,落霞也从梦中惊醒了过来,看着林玄青身前的黑色珍珠,瞳孔猛缩,面露恐惧之感,仿佛看到了天敌一般,浑身不自觉的也开始发抖。

“师傅这是什么?”落霞牙齿打架战战兢兢的强忍着恐惧问道。

林玄青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将混沌神魔核心收入了混沌珠中。落霞也没有再问,只是眼中依然有着恐惧之意。

落霞正要说什么,包厢之中却突然多出一个大汉,正是之前林玄青拍下的大罗。

那大汉浑身的锁链已经消失,此刻法力已尽数恢复,林玄青拍卖时并没有连困天锁一同拍下。

我叫血焰,大概百万年前,我应天道法则——血焰法则而生。

我出生时,百,千,万异兽陨灭,血流汇成湖泊。

我自湖泊中醒来,手持血火无极刀,那是我一生的伙伴。

当我从湖泊中站起来,整片森林都在颤抖,他们的主人,我,这个世界的主角诞生了。

我一睁眼,便是玄仙,无人能敌!

一千岁时,便成金仙,天资无双!

十万岁时,成就大罗,举世无敌!

五十万岁时,培养金仙小弟十万八千,我,将统一世界!

当我踏出森林,走向世界探索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将迎接他们的王!

五十万年,这五十万年,如我所料,我果然是世界的主角,世界的王,百万年的灵药,灵根,任我采摘,随便走入哪个森林,哪个山脉,都有灵药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是气运之子。

我一生征战,击败大罗数百!虽然一个没杀,但那不是我不够强,是他们太猥琐!

后来,我到了海中,我遇到了那一群龙。

我以为,我可以一打一百,但,他们卑鄙、无耻、下流,居然用先天灵宝暗算我,将我绑了,还要将我卖掉。

成大事者,能屈能伸!

买下我的,是个帅气的小白脸,单挑,我是无敌的!

杀了他,我就自由了!

往后,我要苟一点,发育好,以我的天资,洪荒迟早是我的!

我要天天吃肉!要天天换美女陪!我要无数法宝,不,全洪荒的先天灵宝都是我的!

我现在,要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这样的小白脸,吓都吓死他了!我血焰,战争中成长,他,就是个垃圾!

???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