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十一章:回忆总想哭(┯_┯)

我坐在床边,愣愣的削着苹果。刚才的对话还在脑海里回响。

“我叫方辞,辞行的'辞'。”

“你姐姐是…”

“你刚才一直叫的'佳怡'啊,方佳怡,你不是知道吗。”

是啊,我知道啊,可是我不知道她改姓“方”了。要是我知道她姓方,不对,要是我知道“方佳怡”是她,我,我…

“啊!”果然,削苹果是不能走神的。

“你这么大了还能割到手。”

“闭嘴。”这小屁孩的嘴怎么就那么不中听呢。

我现在已经不能直视他的帅脸了,我情窦初开的年纪犯下的蠢事,竟有一天会主动找上门来。

五年级的暑假,我回姥姥家玩,迷上了那台新买的电脑。

那时孩子间新兴一款名为奥比岛的游戏,我也沉迷其中,玩到飞起。

做任务,交朋友,还有各种日常建设。算起来,这是一款适合小学生左右的游戏,作为一个活在时间夹缝里的王者,从二年级玩到现在,基本就是人群中的高龄玩家了。

我本人是个喜欢得瑟的穷逼,买不起好看的衣服,就只得累加魅力值。把机缘巧合下所得的典藏款,尽我所能的全穿在身上,活像个暴发户。手持、手套加手镯,能穿裤装就绝不穿裙装,能穿两件就绝不穿一件,在我的超强叠加之下魅力值飙升。

我在广场上走走停停,身后跟了一个阿哥装的小奥比,穿得十分简约,魅力值巨低,连名字里都有乱码后缀,保不齐是个新手,还是比较菜的那种。

心存炫耀一番的念头,我点开了对话框,像个精通世故的老油条,随手送出了一朵小红花。

实则,搭讪一事上,我也是个新手。只是玩游戏罢了,又不涉及真人,脸皮还是厚了一些。

我盯着屏幕许久,久到以为这个乱码后缀不会再搭理我,没想到竟然收到了一朵同款小红花作为回赠。

虽然不算意外,但还是有些感动。

接下来就是源源不断的商业互捧了。倒也不用手写,这款游戏对低智低能儿童的好处也就体现出来了,有标准文字,一键发送。

当我们在“你的衣服好好看啊”,“你看起来好有气质”,“我喜欢你”一类的语言中获得极高的满足感时,姥姥叫我关机睡觉了。

因实在放不下如此一个知己,在依依不舍的氛围里,我们互换了姓名。

“我叫钱钱,你叫什么名字?”看我多绅士,还知道问别人前,先告知自己的姓名。

“我叫方辞。”感觉对方有打字障碍,明显不如一键发送式聊天畅快了。

“明天见。”

“好。”

那日的夜晚是甜滋滋的,我们尚不曾相见,却已言尽了“喜欢”。明月入我梦,照我长相思。

第二日,我早早醒来,脸都没洗就打开了游戏。看见好友栏里的灰色头像,我有些失落,却还是忍不住发了一朵小红花过去,像我刚认识他时那样。

之后,我洗漱,吃饭,写作业,每过几分钟就上线,看看他是否出现。直到晚上,他真的来了。

接到好友上线的提醒,我开心的要死。我守着对话框,等他给我回复。可他上线的第一件事,不是给我回复,而是换了一套女装?

whathened?

这是什么我不知道的特殊癖好?

我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鬼知道接下来还会放什么惊悚片!

“你怎么穿女装了?”

我刚刚发完,对面就秒回。

“??因为我是女生啊…”

我这丢三落四的记性,昨日光沉浸在甜蜜的恋爱谎言里,连人家是男是女都没问清楚。

如果可以透过屏幕看我,她就会发现我此时的脸色就像刚吃完苹果,然后在果壳上发现了一个虫洞,里面还有半只蛆!

“你是(昨天那个跟我谈情说爱的…)方辞?”千言万语汇成四个字。

“不是,我是他姐姐方佳怡。”

还好,还好,事情还没到不可挽回的一步。不过“方佳怡”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眼熟哪,算了,我肯定不认识就是了。

“我弟弟就喜欢瞎胡闹,”这姐姐看来是擦屁股惯了,解释的很顺溜,“喜欢玩我的号,还乱换装。”

我心比较大,既然性别没问题,其他的都是小事。不过我怎么还是有些不安,“弟弟”?

容我多嘴问一句,“你弟弟多大呀?”

“他七岁,才上一年级。”彼时,我十一岁。

怪不得,怪不得啊!

就这样,我荒诞的“初恋”开始了,又以极快的速度结束了。

此事之后,我基本也就绝了乱交朋友的心思。后面数年都不曾主动出击,直到——遇见蒋严。

作者有话说:这是第二章交代过的一个乌龙,在本章节又罗列了一下细节。故事九成真,是我四年级的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