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决定逃走。
在偷偷地把我亚军水准的粗壮根茎一分为二之后,我利用分出来的那条根把养在另一个盆里的瘦弱金鱼草从盆里挤了出去,然后迅速地把我自己的根扎进了花盆里。
待时机成熟之后,我趁着主人出门的机会,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扭xe863甩xe863着我的两条根,操纵着两个当做“脚”的花盆飞快地逃窜。
我逃脱成功了。
然而,虽然我成功地逃了出来,但是在这个偌大的地狱,有谁愿意养一棵背叛了自己主人的宠物呢?
——哦,饭店愿意。
在疯狂躲避饭店的追捕的时候,我猛然想起,在地狱,金鱼草也是一种热门食材。
在鬼灯大人拿最大的那棵金鱼草做金鱼草刺身去招待西方的魔王之后,金鱼草就一跃成为了热门食材。
救命!被鬼吃掉也不是我所希望的死法啊!!
我在逃跑的时候过分慌张,没有留神脚下,导致我在跑到三途川的时候被石头绊倒,整棵草都摔进了三途川里面。
咕噜噜……被河水淹死也不是我想要的死法啊
…
明明身为金鱼草却不会游泳,咕噜噜,我真是棵失败的金鱼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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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死了。
结果我在掉下河里的时候答应了一个“你想活下去吗”的对话后,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一个小姑娘头上的发夹。
没有花盆、没有根茎、甚至不再是在地狱了——就连时代都变了。
不知道被缩小了多少倍的我现在只剩下了金鱼的部分。
也就意味着我不再需要进食了。
而且,只要小姑娘有需要,我就要配合着对她选中的人进行歌唱。
不过似乎只有小姑娘选中的那些人才能听见我的歌声就是了,没有被她选中的人只能听见她原本的声音。
唉,我美妙又富有感情的、恶心又恐怖非常的歌声,为什么不能让大家一起听见呢?
只单独给几个人开个人演唱会,我稍微还是觉得有些遗憾啊。
要知道以前在地狱的时候,——虽然我只是个亚军——想听我唱歌还得付钱、还得抢门票呢!
真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不过也还是有欣赏我的人存在。
当我听到那个长相可爱的人类女性夸赞我的时候,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终于有人发现我的闪光点了,不错。
所以在有机会给我的这位知音一展歌喉的时候,我特地拿出了当时参加比赛的气势,把止小儿夜啼的功夫都掏了出来。
我想她肯定很感xe863。
果然,在我唱完之后,我的知音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仅夸了我,还决定让我现在的主人——我现在把小姑娘当做我的主人了——好好训练训练,争取以后能让我拥有更好的歌唱条件。
啊啊,雅子我为什么是母的呢?我要是公的,一定会劈开万种艰难,娶我的知音回家!
而在接受了各种训练之后,我的小主人学会了如何更高效地让我唱出来,以及如何更大程度地让大家听见我的歌声。
真好。
人类也还是不错的嘛。
我心里有些美滋滋。
我看着因为听到我的歌声而感xe863地昏过去的金色人类少年,我的心里也感到了丝丝快慰——果然,大家都是懂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