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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外,马路边,几名头上插着鸟毛的人聚在一起。其中有一个头顶插着三根孔雀毛的年轻男子尤为醒目。
此人应该是众人中的头目,他说话的时候其余人都不敢说话。
“火蚁和黄蜂都放出去了?”
“木晟小主人放心,数量绝对够,不止是葫芦里的火蚁放出去了。兄弟们还从周围的山里临时训了一些火蚁,都在院子里,绝对够他们喝一壶的。”
木晟眯起眼睛:“哼,便宜他们了,还敢跟我抢格桑妹妹。”
木晟的手下询问道:“小主人,听说格格寨的格桑身上和你一起种下了双生情盅。你们二人应该矢志不渝才对,为什么格格寨会悔婚,就不怕双生情盅的厉害吗?”
另一名手下也说道:“这事确实奇怪,从寨子里出来的时候。我听说格桑还活着,这不应该啊。”
木晟听着下面人的闲聊,越想越气,他所在的寨子叫做百目寨,与格桑的格格寨相邻。大凉十三寨当中,原以格格寨为首。
这些年来格格寨的盅虫一代不如一代,反观百目寨,这些年一直蒸蒸日上,本来今年的斗盅大会上,百目寨就能拔得头筹成为大凉十三寨的首寨。
格格寨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提出与百目寨联姻。在他与格桑幼年的时候就被种下了双生情盅,这种情盅无法解除,只有种盅的双方互生情愫,并且亲热一番才能自动解除。
到了那日,百目寨就能成为十三寨之首,自己和格桑也能结为夫妇。虽然格格寨逐渐颓废,可是木晟不在乎,他确实很喜欢格桑。
在他看来斗盅大会理应是百目寨拔得头筹,其余的寨子最多也就一只八世盅,而百目寨却有一对十世盅。
可是……。
木晟想到这攥起了拳头,十三世。一切都因为那只十三世,格格寨在斗盅大会上拿出了一只十三世,这是大凉十三寨从来没有出现过得盅虫,那是一只不死不灭的十三世啊。
而且格桑已经把它炼化了,在十三世的帮助下,格格寨没有任何问题的拿下斗盅大会的第一名,格格寨也继续连任十三寨之首的位置。
本来嘛,虽然十三个寨每年都有斗盅大会,但是十三个寨子也算一个整体,共同抵御外敌。谁当老大都一样。而且有了十三世,是十三个寨子共同的荣誉。
木晟并没有往心里去。
可是令木晟没想到的是,格格寨退亲了,竟然退亲了!这是木晟无法接受的。
按照习俗,种下双生情盅之后,若是有人悔婚,悔婚者要泡在热水中两个时辰。这一步骤也叫问情盅,情盅一遇热就会发作,要人性命。
这也是逼迫格格寨不得反悔,继续履行婚约。没想到格格寨方面十分强硬,竟然要问情盅。
于是,百目寨出了两位女祭司,看着格桑问情盅,两个时辰过后,格桑安然无事的回到了格格寨。
一点事也没有!
据说格桑问情盅的时候还带了毛巾,还带了花瓣,把花瓣洒在热水上,泡澡的时候嘴里哼着山歌,甚至两个时辰到了,还不愿从里面出来。
气焰十分嚣张。
木晟后来才知道,格桑身上的双生情盅被外面的人破解了。
最近木晟终于搞明白,解盅的人叫做何千军,就是格桑那次出山要杀的人。
夺妻之仇不共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