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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又听戏(2)

道貌岸然,男盗女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一天天的干什么?

一方面,他们可能因受过教育,具备知识,自我意识较强,对精神生活有一定的追求,易产生离经叛道的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又作为为统治者效劳的官僚机器的一个零件,必须道貌岸然地以封建伦常的枷锁来束缚和“教化”百姓,否则他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三、乡绅“性文化圈”

它指的是以乡绅为主体的某一地方势力的性观念和性行为。

所谓乡绅阶层,在封建社会是真正维持某个地方社会、政治、经济以及伦理秩序的主导力量,也是当地精神文化和各种物质利益的总代表。乡绅具有双向功能,一方面代表地方利益与各层官府和朝廷应付周旋,另一方面又协助甚至勾结统治当局掌控下层平民百姓,他们或是宗族首领、退隐官员、举人秀才,或是地主员外、富商大贾,以自己特有的家世、名望、人脉和实力,在一定程度上操纵或影响资源、土地、生产、市场、钱庄、当铺、运输等经济命脉及其发展。

与士大夫阶层不一样,乡绅是旧式私营经济的真正主人,也是这种经济利益的直接获得者。他们知道“钱本位”的效应,最清楚金钱财富的力量,即“越是钱多、越是气粗”为简单而现实的真理。为了钱,他们会用最原始野蛮的方式来榨取雇工和佃农,也会用最恶劣狡猾的手段来欺骗顾客和买主,甚至还会以其他各种非经济的法子来牟取暴利。他们也明白钱与权可以转化,有钱也可以有权,如用钱行贿衙门就可换取更大的利益,甚至,可以“捐官”,即花钱买个县太爷的官位来做做,再将权转为钱。

乡绅是中国社会最典型的两面的阶层之一,是道貌岸然与男盗女娼的“完美”结合者。

他们可以动用宗族的权威,以孔孟之道的说教,俨然为地方道德秩序的维护者、判决者和整治者。对他们来说,似乎“万恶淫为首”,有伤风化的两性乱序乃社区第一祸害。为此,他们可以私设公堂,动用私刑,甚至将犯戒者处死。

他们又可以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幌子下,名正言顺地纳妾娶小,从元配发妻之外的二姨太,可一直排到第几十名姨太太。而所谓正妻的一个最大美德,不仅不能嫉妒,相反还要劝说丈夫以多纳妾为荣。

他们还可以依仗权势,霸占民女,jy乡民之妻。

他们更可以经营“青楼名馆”和“烟花之巷”,逼良为娼,而自己也是主要的常客。中国几千年,除官办外的民间娼妓制度主要为乡绅阶层的杰作。

四、军阀“性文化圈”

它指的是代表武装割据势力人物的性观念和性行为。

军阀现象是中国有特点的政治文化之一。中国的历史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各朝各代大都以军阀混战开始,又以军阀混战结束。即便是表面江山一统之际,也存在着直接或间接、变相或潜在的军阀。军阀的成分或是分封的皇亲国戚、功臣贵族,或是起义的农民、叛乱的地方乡绅宗族势力、拥兵自重的军头兵酋等等。

军阀势力不同于正常状态下的各种统治势力。它以非常的武力手段建立所控地区的政治、经济等社会秩序,更可以用非经济的方式获得一切它所欲求的利益。

除了很少数有雄才大略者,军阀们不用受任何传统规范的约束,其行为方式不像士大夫,也不像通常的乡绅。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可以像皇帝那般荒淫无度,建立自己的后妃宫娥制度。

古的且不提,就拿民国时期的四川军阀杨森来说,据说此公光“明媒正娶”的姨太太就有数百之多,产下的子嗣当然更高于此数数倍,到底有多少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五、江湖“性文化圈”

江湖是中国传统特有的文化现象之一。它包括各种“会道门”帮派、地下秘密组织、地痞流氓、游民流寇、犯罪团伙等黑社会势力,还可能包括以农民起义或革命团体等构成的政治反抗势力。江湖势力有的是正义的,有的是邪恶的,也有的是正义与邪恶相杂,它或因团结互助、或因逃避迫害、或因反抗压迫、或因钱财铤而走险。江湖势力形成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和生意行为。正面一点的可能行侠仗义、杀富济贫、除暴安良,负面一点的则招摇撞骗、欺小凌弱、打家劫舍、官匪勾结、混迹于黑白两道之间。总起来说,它是一种盲目的破坏力量。

江湖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服从官方或社会通常认可的既定政治、法律和伦理秩序。它的性观念和性行为明显带有犯罪和违法的特点,如拉皮条、仙人跳、调戏jy、拐卖妇女、逼良为娼、包办妓业、散播yl等等。

六、平民“性文化圈”

所谓平民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包容了一个极宽泛的社会阶层,如农民、雇工、手工业者、小商贩、自由职业者和城镇普通市民等。这个阶层是被统治者,只能利用统治者的某些开明决策或疏漏松动之处来争取一点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皇恩浩荡”或天下太平时,他们也许可以安居乐业、生作养息;“龙颜大怒”或天下大乱时,他们便家破人亡、生灵涂炭。

这个阶层只有少数有幸可能成为政治或经济的暴发户,因此,大多数人在垂羡发财者的同时,又无奈地向往一种平均主义的乌托邦社会。平民阶层是一切社会的最后最广的基础,它可以分化为其他阶层,如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时,就会成为破坏既定社会的最大冲击力量。

平民往往是一个特定社会意识形态和既定伦理规范的盲从者和牺牲者。特权阶层在自己当“花和尚”时,却让他们甘当“苦行僧”。他们在性行为和婚姻模式上没有任何特权。在两性关系上,只有这个阶层的大部分才实行男耕女织、男工女帮的一夫一妻制。他们不像士大夫和乡绅那般伪君子,也不像黑社会分子那般真小人。平民中不安分的一部分,根据社会控制的松紧程度,或许干一些越轨出格的性行为,但受到官府和宗族势力惩罚和迫害的一定首先是他们。

平民不可能成为性观念和性行为方式演变的开路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