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吧!”
芙蓉看着远处,心中隐隐感觉到,吴良这一走,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黄土大路上,一匹骏马飞速前进,由于骏马速度太快,从而惹的其他行人纷纷叫骂。
“谁呀,怎么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就是就是,没看见周围都有人,差点没撞到我!”
“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吗?”
马背上吴良可没有功夫于路过的行人计较,此刻在他心里,有一种迫切想要回家的冲动。
归心似箭,说的就是此时的吴良。
从梁州到兖州,两者之间横跨一个豫州,但吴良并没有想要在豫州停留的意思,即便是豫州有他几位老朋友,也无法阻止他回家的心情。
终于,在连日奔波,吴良在半个月后,再次回到兖州大地上。
看着脚下的州界碑,吴良心中感慨万千。
“终于回来了!”
看着天空中即将要落下的夕阳,吴良驱马缓缓驶向清风城方向。
夜幕降临,吴良也没急着找客栈,索性就在树林中过夜。
把马拴在树干上,吴良席地而坐,背靠大树,面前升起一堆火。
徐徐燃烧的火焰,把吴良的身影拉的很长,他手里把玩这一根稻草,随意的摆弄。
“咕咕!”
从腹部中传出阵阵响声,吴良摇头轻笑,转身消失在树林中。
正在低头吃草的骏马抬头一看,然后又继续低头吃草。
不一会儿功夫,吴良提着一只野兔回来,熟练的拔毛去处内脏,用随身携带的清水洗干净,然后插在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架在火堆上烤。
烤了有三炷香时间,一股诱人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吴良被这股香味一勾,肚子里的蛔虫叫的更响了。
也顾不上刚烤好的兔肉烫不烫,吴良从上面撕下一条兔腿,就这么吃起来,一口咬下,肉香扑鼻,吃到嘴里,入口即化。
“好吃!”
吴良再次感慨自己的厨艺,并在吃完一条兔腿后,开始向第二条兔腿发起进攻。
就在这时,一阵懒散的脚步声逼近。
燃烧的火堆被突如其来的风一压,一个叫花子就这么出现在吴良面前。
“好香的兔肉,这是你的?”
叫花子一身破烂一副,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根本看不清楚本来的面目,但是吴良离他这么近,却没有闻到叫花子该有的臭味。
“没错,是我的,怎么,你想吃?”吴良撕下第二条兔腿,递到叫花子面前。
“这个”
叫花子犹豫一下,下意识的搓动双手,舔嘴唇的动作,表明了他心里十分想要吃吴良递过来的兔腿。
“那我就不客气了!”
“请便!”
叫花子一把接过吴良递过来的兔腿,大口吃起来,一边吃,嘴里面还一直不停的赞赏。
吴良见状,再撕下一条兔腿,自顾自的吃起来。
一只野兔若是吴良自己吃,将将够,可现在多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叫花子,而且饭量很大,一只野兔根本就不够两人吃
没一会儿功夫,超过一多半的野兔就被装进叫花子肚子里。
叫花子吃完最后一块兔肉,一抹嘴巴,欲犹未尽的拍拍肚子道:“可惜了,没吃饱,而且,没放调料!”
吴良听到叫花子抱怨,忍不住赏他一记白眼。
“你把小爷晚饭吃了一多半,现在竟然说没吃饱,还指责小爷没放调料,无耻!”吴良在心里暗自鄙视叫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