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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五章 知府之子

这也是一个很务实、不会意气用事的县令。

“周舍!”

却见华阳县令也是一声高喊。

“你干犯律法,私掠官妓,兼之虐打妇人,按大宋律应当发配三千里,嵴杖三十。”

“另外……”

“你在公堂之上,混淆黑白,扰乱视听,干扰本县令断桉,罪加一等,当施以黥刑!”

“来人!”

“将周舍给我带下去,立刻行刑!”

“是!”

两名衙役当即将周舍拖了下去。

“不!”

“县尊大人,你不能这样……”

周舍闻言,也是面色大变,看向华阳县令,似乎想要挣扎。

要知道。

光是发配流放还好,只要有钱,上下打点一番,他周舍照样还是那个周大官人。

可黥刑就不一样了。

所谓的黥刑,又名墨刑,黵刑,刺字。

上古的五刑之一,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

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大清律例》时才被彻底废除,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

是封建社会刑罚制度中的正刑;

在汉文帝废肉刑之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黥刑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废除。

而成为国家刑罚制度之外的一种私刑,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随意使用。

到了五代后晋天福年间之后。

黥刑又正式成为封建社会刑罚制度中的一种附加刑,直至清末被废除,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剑来》

北宋时,黥面之刑一律改用针刺,因而又称为黥刺。

犯人的罪状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

凡是盗窃罪,要刺在耳朵后面。

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颊上或额角,所刺的字排列成一个方块。

若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为圆形。

凡是犯有重罪必须发配远恶军州的牢城营者,都要黥面,当时称为刺配。

北宋名臣狄青年轻时也曾被刺配。

后来贵显,仍保留着刺的印记,不愿除掉它。

直到南宋时,刺配的做法都是常见的。

而周舍这般。

一旦被刺配,便是一生的污点!

他还怎么凭着这张脸去哄骗那些涉世未深的女子,然后骗光她们的钱财?

不过可惜。

直到周舍被带走之时,都是无人理会。

“法海大师,不知我这样处置,您可还满意?”

那边在解决了周舍之后,县令也是看向了江晨,略带恭敬和讨好的问道。

“县尊大人,贫僧不过是方外之人。”

“此事就算要问,也该问当事人盼儿姑娘的意见才是……”

“对对,法海大师说的是!”

县令闻言,也是如梦初醒般看向一旁的赵盼儿。

“盼儿姑娘,你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