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城西城,金府之外。
“三哥(钱松),你可算是出来了,走走走,我们给三哥准备了好东西,回去迟了,可别被人偷去了。”
钱松刚出金府,就被窜出来的狗子强子两人夹道欢迎着。
要见着钱松自由出入于在这两乞丐心中至高无上、神秘莫测的金府府邸,他俩对钱松,如今那叫一个殷勤。
不光是因为他俩如今被钱松震慑住了,更是在他俩看来,钱松是比他俩之前的大哥黄三还要粗的大腿,这样的大腿,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都是要抱紧的。
“吃的都准备好了?”
“自然。”
“走吧,三哥。”
“那好,头前带路。”
钱松低估了狗子强子这两乞丐了,他原本还以为,自己虽然已经找到了住处,可这吃的问题,估计还是要他自己去大街上乞讨解决的。
可不想,狗子强子意外懂事的很,在自己习武之时,就早早的把食物准备好了。
狗子强子、钱松三人一路马不停蹄走回了破庙里。
还没进到庙里,光听庙里的声音,钱松就知道里面是什么了,他知道狗子强子给他准备的是什么了。
呜呜汪汪的动物声音,这是狗的声音,在一间乞丐的住所,有狗的声音出现,那还用多说什么嘛!
要知道,天底下对狗肉最有研究的恐怕就是乞丐这个群体了。
不光是狗肉,但凡是市面上不常见,一般人不吃,或则说是不喜欢吃、抵触的东西,那都是乞丐甘之若饴的东西。
没办法,谁叫他们是乞丐,大众喜闻乐见的食物,哪里是他们吃得起的。
“三哥,你稍等片刻,我去把它处理了。”
“去吧,利落点,让它少点痛苦,安详点走。”
“遵命,三哥。”
钱松对狗肉没有讨厌一说,也没有喜欢一说,吃也可以,不吃也可以。
只是如今他的处境,能提供给他一顿肉食,他自然也是不会拒绝的。
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着。
一转眼,就是三天时间过去了,距离最初钱松离开他家钱府已过去了七天时间了。
今天一大早,钱松还算老样子,开始了自己绕着金府跑圈的跑步运动。
一圈,两圈,三圈,四圈,五圈,六圈。
一共用了一个时辰多的时间,钱松气喘吁吁的完成了六圈跑步。
这在三天前的那一次,钱松才跑了三圈,还力竭晕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