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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落寞氏族

高继纶讪讪坐下,想了一想也对。

人家手握兵权,你不找个机会下手,谁会任由你去扒开嘴巴找毒囊?

“凭栏望江水,夕阳映彩霞。纱娘勤浣锦,心慕多情郎。”

邻桌的两名年轻人许是喝的高兴了,居然开始作起诗来。

这里是李白故里,百年前青莲居士一生坎坷,命运多舛,却留下了莫大的文名。

绵州一直是个注重文风的地方,自己的地头上出来这么大一位诗人,这让整个绵州学子都与有荣焉。

而喝多了就作诗这个李白留下的诗词环境,也几乎影响到了整个大唐。

所以,有酒必有诗,有宴必有故作轻狂的文人耍酒疯

这首诗他感觉写的还凑合,最少比自己强,于是就鼓了鼓掌,“好湿!”

那名作诗的学子马上对他举杯道谢,“献丑,献丑!”

另一名学子则凑趣道:“这位少年郎,看你也是书香门第,既然有酒有景致,何不和上一首,以解酒气?”

李元朗“哈哈”大笑,“小子不学无术,真要和上一首,就只能念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了!”

那作诗学子却没取笑他,反而面露窘状,连连摆手,“在下如何能与王子安相提并论,惭愧,惭愧!”

李元朗有时候还挺喜欢这些酸书生的,他们虽然有些持才傲物,却也有自知之明,不如就是不如,从不硬往自己脸上贴金。

于是就作了一个请的姿势,两桌并成一

桌,不提诗词,只说各地的风光民俗。

古代的楼阁除了皇家御用的外,一般都不大,不然就是逾规,是要坐牢的。

尤其还是三楼本就不大,除了上来的楼梯,最多只能摆下十六个矮几,供四波客人同时用餐。

能上到三楼吃饭的,非富即贵,李元朗就是用铜板砸上来的。

几人互道了姓名,这两人也的确算是家有余财的书香门第,那名作诗的学子是本地户,名叫陈青竹,祖上曾做过河南道南阳郡的郡守,如今家道中落,父亲陈之岚却也是绵州长史,名义上本地的三把手。

而刚刚与李元朗搭话的青年却更加不凡,出身山东大族琅琊王氏,名叫王长庚,按王氏的辈分算下来,堂堂当朝宰相王铎居然和他同辈!

只不过此时的王铎应该已经不能算是真正的王家人了。

原因很多,大家就按分家了一百年这个概念理解吧。

书圣王羲之也是琅琊王家人。

山东出大儒,而且在朝中的影响力极大。

当年李世民为了打压这些氏族,历时六年,特意编撰了一本《氏族志》。

结果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氏族志》中第一等的居然是山东氏族,而不是他们河东李氏!

李二对此极为不满,匆匆又重新制订《氏族志》,将李氏定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把山东氏族排到了第三等。

他以为这样就能提高皇室地位,消减山东氏族在朝野的威望。

但还是事与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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