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属们最终的商议下,还是决定放弃临终治疗,并趁着病情尚在稳定阶段下,让老人出院。
子女们都希望老人待在家里享受最后的陪伴。
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家属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在老人出院的第三天早上,她又被120送到了急诊。
恰巧,当天还是汤茜当班。她听送病人来的救护大哥说,老人刚回家就因为久病厌世,嚷嚷着不想活了,嘴里喊着要自杀。
因为这是老人最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直相安无事,家属们也都放松了警惕。
今天早上,大儿子和儿媳去早市买菜,让老太太一个人在家睡觉。
老两口一回来,就看见老人倒在血泊中。
汤茜接诊了老人后,发现问题非同小可。
一氧化碳中毒(开煤气),吞药(家属说把家中所有的药都吞进去了),割腕(目测已经深及动脉),几乎是所有可能执行的自杀手段全用上了……
老人到医院时,已经呈现重度昏迷与出血性休克,再加上多病体虚及年纪大,肝脏肾脏都已经出现了衰竭现象。
由于休克与意识不清,有必要立即插管,虽然护士们已经第一时间将割腕的伤口加压包扎,但渗出的血依旧止不住,最后可能要到手术室去止血。
汤茜身为第一线处置医生,当时脑子里条件反射地想得全是医疗处置的决策。
紧急的伤情让她必须在短时间被判断“该怎么救?”
没太多时间思考着“是否应该救治?”
因此,汤茜条件反射进行着标准的外伤处置步骤,为了保证老人的呼吸,血压维持正常,她也給老人插了管。
此时老人的家属接到母亲自杀的消息后,陆续的赶到医院。
家属们见到汤茜在抢救老人,直接冲进抢救室,出言制止:“我们不是已经强调过了不要急救吗?为什么要给我妈妈插管?”
汤茜一惊,忘记了前几天才签署过的同意书。
但基于职业职责,家属虽然签署了“放弃急救同意书”,但这份声明的效力也仅限于与癌症末期相关的病危情况,如果有其他无关的突发情况,理论上医生不能置之不理,见死不救。
为了减少争议,汤茜只能详细说明给家属听。
“如果病人的危机状况是癌症末期所致,当初的同意书当然有其效力。但眼前的问题显然是新发生的事件,况且现在病人正处于大量失血的状态,如果不治疗就会流血而死。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是否坚持之前的决定,我建议各位家属必须再次斟酌。”
停了一下,汤茜又补充道:“当然,如果你们还是决定拒绝插管和后续手术,我也会尊重。”
或许这样的举动有违医生“救死扶伤”的准则,但在这个重视医患沟通的时代,家属的态度与决定往往才是医疗方向的主导。
家属们再一次陷入集体沉默,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再次没有人能够拿主意。
毕竟母亲突然自杀,这样的突发状况是所有人事先没有想到的。
“医生说得对,我早就说过不应该放弃,况且妈妈还在流血,我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情况稳定下来,至少把出血控制住。”
病人的女儿再次表态,并且振振有词。
其他的子女一时间也找不出话来反驳,个个低头啜泣,没有太多表示。
因为老人有严重的手腕撕裂伤合并神经血管动脉破裂,汤茜在老人情况稳定一些后,请来了整形外科会诊。
整形外科的专科医生看过病人,给出的专业建议是进行显微重建手术。
汤茜再一次陷入难题,怎么和家属沟通?
连她自己都迷茫,这种情况下,就算手术成功又能怎样?
评估神经功能恢复的意义何在?
甚至汤茜都不能确定老人在重度昏迷下,她是否能够苏醒……
但基于医生的职责所在,在取得家属们的一致同意后,还是将病人送进了手术室。
手术算是成功的,生命体征稳定住了,人也逐渐清醒……
但原本病人的癌症问题还将存在,久病厌世的状况也没有解决。
汤茜偷偷问了重症监护的负责医生,经过了这次波折,老人反而离不开呼吸机,必须一直插着气管内管,而且身上还有各种管路与伤口,所造成的疼痛,让她隔不久就要打一次止痛针。
汤茜郁闷地离开重症监护,一路上不断地在想,虽然救命是他们急诊医生责无旁贷的工作,但这个病人情况就是:因为生病生不如死,所以一心想死,医生们救了她,的确让她起死回生,结果却把人弄得不生不死……?
汤茜想如果病人现在还能说话,一定不会因为医生救活她而感到开心,甚至可能还会埋怨医生为什么不让她自我了解痛苦。
或许,救了她的命,并不是真正帮助到这个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