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度?风知意眯起了眼,瞬间明白了什么。
不是人品问题,也不是跟何紫合作的问题,是余度。
“沈姑娘何必为了余兄就将风某拒之门外。
多个朋友多跳路,讨好余兄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这是想明白了?可惜晚了。
如果先前不跟他合作是因为余度,那现在,是因为他的人品。
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沈雨醉站起身来,
“风公子不必胡思乱想,缈云蕾丝有规定,凡是跟何家有合作的一律不合作,更遑论风公子还是何紫姑娘的幕后老板。
回去记得告诉何紫一声,日后莫要再说她做的是缈云蕾丝,否则……”
“否则如何?”风知意追问了一句。
沈雨醉摊摊手,
“不如何,毕竟我也不能杀人,但我也不会坐以待毙便是。
还有,告诉她我很后悔,她真的不值得帮。”
风知意后果的事余度很快就知道了,隔了没几日就亲自送了一匣子珍珠过来。
一个个珠圆玉润十分好看,只怕是花了大价钱。
“余叔叔你哪里来的这么多珍珠,最近我正想着怎么在蕾丝编织过程中加一些金银珠子或是珍珠呢,这下倒是刚好。”
蕾丝可以在编织过程中直接穿入珍珠,做成项链或是手串应该会不错。
正好过来送茶的文兰看了一眼盒子里的珍珠微微诧异,放下茶劝道,
“小姐可别暴殄天物,别看这盒子里的珍珠不算大,但一个个圆润亮泽,也算的上是上品。
回头我帮小姐收起来,等日后小姐需要时做成成套的妆面或是当成陪嫁都是极好的,可千万别毁了。”
沈雨醉抓了两颗碰着玩儿,
“这些珍珠都是野生的珍珠吗?”
“难道还有不是野生的珍珠?”
文兰将她手里的珍珠都放回盒子里收好,随口搭了一句。
沈雨醉和余度却齐声回道,
“有的啊!”
“有。”
诶?余叔叔竟然知道,她记得华夏古代好像也有,不过好像真正被众人所知都是建国以后的事了。
余度点头,确实有一本古籍上记载过养珍珠的办法。
《文昌杂记》记载,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
这个技术最初还有人尝试,结果养了几年死了大半不说,养出来的珍珠也奇形怪状,美态全无,最后全磨成粉入了药。
时间久了就没人正经养了,有些养鱼的人家倒是会在池塘里扔些蚌壳随意长着,至于能不能养成完全就是看运气。
沈雨醉再次掀开文兰盖上的一盒珍珠,轻轻揉捏呢喃,
“余叔叔,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能养出跟这个品质相当的珍珠,且两年时间就能用箱子来衡量数量的话,咕嘟,我是不是就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