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三年前他救了她,沈雨醉这声余叔叔叫的真是心甘情愿,心里不说拿他当长辈吧,多少也算尊敬有加。
结果了,三年都没到,当初想尽办法坑她一句叔叔的小屁孩,一转眼就想做她哥哥,还是情哥哥。
那天答应完回去沈雨醉就有点方。
不是后悔,就是想起以后要重新接受余度的新设定有点不习惯。
他还不让她叫叔叔,哥哥她又叫不出口,最后只能想出个不伦不类的余度兄来。
另外她在信里还问他能不能帮忙找一种草。
外观习性都说明了,并且特别强调,不是蒲公英不是蒲公英,虽然很类似,但真的不是。
信上的字迹十分——一般,信的内容也是天马行空,别说是思慕爱恋,就是关心问候都没有。
字里行间他就看明白了一件事,对于两人身份的转变,她很不适应。
无奈又苦笑的叹气,这大概就是自作虐不可活。
如果当初不是他总逗她叫叔叔,她就不会在那件事后下意识的将他的身份归咎到叔叔上。
但不管如何她都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接受了他的玉佩,答应了他的请求,三年内她就是他的,不管什么原因都别想反悔!
他能让她心甘情愿的叫叔叔,自然有耐心等到她叫哥哥。
哥哥,嗯,果然比叔叔顺耳多了。
余度小心的将沈雨醉的信放进了盒子,提笔正要回信,门外的全福就出声提醒,
“见过王爷!”
庸王淡淡点头,推门进了小书房。
余度放下手中的笔,恭敬的站起身,
“父王”
“好神骏的海东青,你哪里找来的?”
庸王一进来就看到了窗沿下优雅吃肉的布加迪,眼中闪过喜爱,走过去就想伸手。
布加迪高傲的冲余度咕咕两声,灵活的跳上窗沿飞了出去。
余度倒是不担心它一去不回,来之前沈雨醉肯定是吩咐过的,不拿到回信它不会回去。
“这鹰倒是难得的很,就是野性未除,要不是为父躲得快,这手只怕是废了。
回头父王帮你找个训鹰师来,你想真正的驯服它不熬鹰是不行的。”
坐在儿子对面的庸王尽力的找着话题,可惜余度显然不太领情。
“它不是我的鹰,只是来送信。”
庸王顿觉可惜,
“这样啊,这种神鹰就是宫里都很难找到。
是你认识的人吗?如果喜欢的话看看能不能买下来。
日后你要面对的危险不少,有只这么厉害的鹰在身边是好事。”
余度抿抿唇,他果然知道他的打算,该说不愧是父子吗?
见他不答庸王就知道不该说这个,顺势换了话题,
“我听说你起了字,余度?这个字倒是奇怪的很,是何先生帮你起的吗?”
想到某个到现在都没想明白的姑娘,余度不觉露出笑意,
“不是,只是叫习惯了改不过来,用这个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