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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友谊

说实在的,我对她的好,远比不上对容悦、云杉,甚至于云蝉、霜若。

可就是因为这么一星半点儿的好,让她铭记于心。

倒也不是说她给予了我什么回报,或是给了我什么稀罕的物什。

这些东西,我半分不缺。

而她给我的,正是这宫中最珍贵的东西,那便是人心。

我与琳兰真心相待,携手共度了二十载。

我们见过宫里的许多风雨,彼此扛不住的时候都做了彼此的靠山,有时只因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挺过最艰难的岁月。

直到后来,她去了。

我在这宫中孤身活了三十载,再未与任何一人交过心。

我曾问过霜若,人都说皇城里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外头的人趋之若鹜,挤破了脑袋都想进来,可真正进来了的人,又有哪个是不存遗憾的呢?

或许那些未曾踏入过宫门之人,才是最幸运的吧。

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爱情,得到友情,左不过是少了些钱银,可日子大抵都能过得下去。

相比他们得到的那些,却是我用尽财富,也买不到分毫的。

我暮年时,常爱回忆往事。

霜若搀扶着我,在这宫中走一走,停一停,看一看。

我抚摸着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它们都承载着许多我关于这座皇城的记忆。

我想,若是琳兰还在,这后半生我也需不用尽数活在仇恨里。

我或许真的可以做到,放下自在。

有她陪着我,有了真心待我之人,我哪里还有心思,去耗费在如何算计死一个从未对我付诸过感情之人身上呢?

友情的力量,远是要胜过爱情的。

像我与琳兰,从前各自住在各自的宫室,天冷起来行动不便,有时十天半个月也见不上一次面,可再见面时,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密。

但玄烨不同。

他三日不来,我会计较;五日不来,我会乱想;十日不来,我会疯魔,甚至记恨。

琳兰永远不会。

人的一生,有了令人羡慕的眷侣,可算得圆满。

若再添上知心知己之交,才得完满。

好了,故事到这儿也该收尾了。

这就是我的一生,这一路上,有笑有泪,有喜有悲,感谢你们参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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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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