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这样吧。
宁巧放下菜,又进了厨房。
“你这样样子,以后只能当个妻管严。”宁凌有些不屑道,“按川渝地区的话来说,那就是耙耳朵!”
安时清轻笑,“想太多,我这是知错就改罢了。”
“切。”
宁凌不想和他多说,继续愁自己的作业。
“哪儿不会做了?”安时清问。
“默写弟子规,用毛笔写。”宁凌说。
“这有何难?”安时清自认自己学历也不错,弟子规以前也背过,他记忆力不错,还能从脑海深处找出那么几句来。
宁凌把本子和笔递过去。
“你妈不让我帮你做。”安时清摇摇头。
“我自己会做,只是字迹太丑,看看你的。”
安时清拿起笔来,有些怯了,钢笔字他还可以,毛笔字说实话有些悬。
不过还是写了两句。
宁凌看了看,倒是工工整整的,只是字迹工整却没点风格,笔力软绵没有风骨,怎么看都算不上好字,也就比他强些,还没有荣佳写得好。
今天上课的时候宁凌看到荣佳的字迹了,虽然还有些稚嫩,但是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自己的风格,放荡不羁大气蓬勃。
人家三岁写的都比他爸好。
于是宁凌投以鄙视的眼神。
“你真菜,打游戏不行,写毛笔字也不行。”
安时清被自己儿子的话憋得心口闷,一直以来他可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学习优异长相也好,运动不错,乐器也会一些,最重要的还有一点,很会赚钱。
但是这所有的东西,在他儿子看来还没有打游戏和写作业厉害。
“就是叫你妈来,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安时清没忍住说。
输给其他人就算了,起码不能输给宁巧了!
宁巧做饭也中枪。
“那倒是。”没想到宁凌居然赞同了。
他当然知道,上辈子那女人的字其实也还算娟秀,但是她从来没学过毛笔字,最多也就小学的时候学校要求的时候写过吧。
不然当初实验室的人让她签字的时候,也不会写得那么丑了。
现在想想,越发觉得实验室的人跟这个世界突然出现的修仙力量大概确实有些关系,不然他们为什么也用毛笔写字呢?
宁巧今天送宁凌去上学时,交了学费一学期三万元,因为想着这幼儿园人少,而且院长说了一次交费,后续不需要交费了,也就给了。
这学费高,还是有道理的,一来这学校教的东西确实很外面不一样,而来就光作业本老师就发了十本。
自然了,作业也多。
宁凌想了想还是又拿了一本作业本出来,放到了一边,他先用这本已经写毁了的本子练习一下字迹吧。
等觉得还行了,就将就写一些,至少不能太丢脸了。
反正他是个今天才入学的初学者,写得丑大概也不会被嘲笑得太过分吧!
宁凌想着便开始努力练习起来。
安时清找不到话说,只能拿出笔记本电脑试图联络一下公司里的业务,结果打过去的视频电话却没有一个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