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是今天被何修远‘教育’过的流氓之一。
虽然被‘教育’了一顿,但他们也没有什么不服气的。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人家能够一个人打五六个,自己能吗?
答案肯定是不能的。
而且抢孩子这种人渣行为,就连他一个流氓都看不上。
既能找事儿做,又能挣钱,辛苦一些,总比整天躺在床上看那些色情杂志要强的很多。
大狗跟红毛自发的组成了一队,叼着烟,行走在大雾弥漫的街道上,
“狗哥,咱们真听那个姓何的么?”红毛对于今天的事情,还是有些耿耿于怀的。
“你知道个屁。”大狗深吸了一口烟,眯眼看着眼前的大雾,骂道。
“老子这是为民除害,我虽然没有讨媳妇儿,但我姐家的孩子,也那么大,这要哪天丢的是我姐家那小崽子,还不得给我们家心疼死?”
红毛脸色有些为难的说道儿倒是这么回事儿,可我听说人贩子大多都是亡命徒啊,敢偷孩子都是死罪,所以下手黑的很呢。”
“怕什么?咱们一共五十多个人,使劲儿喊一声,也能叫来六七个人,别怕,你就好好跟着我,咱不但能把那姓何的手里那份钱挣了,还能让自家小孩儿睡个安稳觉,多好一件事儿?”
“可咱们是……”红毛还想说什么。
被大狗恶狠狠的瞪了回去。
两人就这么游荡在安城浓雾弥漫的街头上,嘴角上叼着的烟,就从来没有放下过。
换做何修远,绝对不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点烟。
但他们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人,嘴上说着不紧张,可实际上心里也是直打鼓。
这要万一真的碰到了,那该咋办?
并且,这年头儿,不是人人都有手机的。
一部手机小三千块钱,寻常工人一个月才挣几个钱?他们这群流氓更是买不起。
这是当初何修远没有考虑到的事情,思索在再三之后,让何磊找来了一堆数字寻呼机。
这样既可以不怕打草惊蛇,也不用大半夜的寻找电话亭了。
深沉的浓雾之中,传来了阵阵的脚步声,让连个紧张的男人,不由的攥紧了拳头。
昏黄的路灯之下,两个走路姿势有些怪异的人影,恍恍惚惚。
大狗心里一惊。
不会这么巧,这就被他们遇上了吧!
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确认了彼此眼中的紧张之后,不由的停下了脚步。
脚步声越来越近,人影也越来越清晰。
两人有些紧张的开始街边互相点烟,试图营造一个无辜路人的模样。
幸运的是,路过的两人也丝毫没有在意站在路边的两个混混。
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是一路能够互相问候且交流的人。
这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其中男人身材虽然算不上高大,但也有一米八的个头。
带着一个有些破旧的帽子,一身黑色的风衣,脖子间,围着一条黑白相间的波纹围巾。
这种搭配看上去,别提有多么的怪异了。
女人则是约莫三十来岁,身材算不上好,但也足够仅凭体型来判断出性别。
最重要的是,女人的怀里抱着一个正在沉睡的孩子。
那是个四岁大的女孩儿,在深秋的天气里,竟然只穿着一身秋衣秋裤,趴在女人的怀里酣睡着。
但凡是有点儿眼力见儿的人,都能看出此间的不对劲。
大狗与红毛的心里咯噔一声,这就是那两个偷孩子的人!
生面孔,二人组,一个穿着单衣却沉沉睡去的孩子,在深夜的街头出现,场面有多么的违和,就连红毛都能看得出来。
今夜的雾很大,大到只需要四五米的距离,两人外加一个孩子,就消失在了大狗与红毛的视线当中。
待他们的身影一消失,红毛就迫不及待的抓紧了大狗的手臂。
“哥!是他们!是他们!”
大狗连忙捂住了红毛的嘴,示意他不要出声,同时手忙脚乱的掏出了传呼机,开始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