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不想让他离开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宠他。
往天上宠,能多宠就有多宠,最好是宠到他脾气蛮横非你不能容忍,宠到他生活不能自理失去你后饭都不会吃。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要这样拼命宠着他。然后毫无眷恋一走了之。
你走之后,这个人必然丢了全世界,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会忘记。
长达三年的时光,我夜夜失眠,饿着肚子也要买酒买烟,只因没有它们就再也无法进入梦乡。
那人临走的话语一直响在耳边,像魔鬼的魇语一样挥之不去。
“周臣,我想我腻了,就这样吧,好聚好散。”
多好的一个词,好聚好散。
就这样闯入你的生活,照顾你,爱着你,宠着你,将你从里到外地改变,让你非他不可,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话,远走美帝,再无音讯。
我曾经无数次指天怒骂,我周臣到底哪里得罪了你,让你恨我这么深,处心积虑地如此对待。
可想来想去,得出的结论只让自己更加无奈。
——我并没有得罪他,他也并不恨我,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己认了真,而他还记得当初说的话。
我曾经试图联系过他,只有一次,被掐断的国际长途将我的自尊撕了个粉碎。
那段时间身体很不好,我病得迷迷糊糊时床前的母亲毫无怨言。我偶尔会发傻,想去问问他,杨言,若你看见自己放在心尖上疼的人这么凄惨,会不会有一点点难过呢。
时间总是治愈伤口的良药,何况母亲鬓发上出现的银丝一而再地提醒着我,我不是他杨大少。
慢慢地,分开的时间超过了在一起的时日。慢慢地,我学会了在社会中摸爬滚打,藏起自己的情绪。
当年他留下来地分手费一分钱没有动过,厚着脸皮托老同学转交给他。
不过是失恋嘛,谁没有过,大老爷们伤春悲秋要到几时?
站起来,游戏花丛,纵横职场,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
但是他妈的,老子刚走出情伤,你这时候重新出现了,跟没事人一样说要复合?!
艹你二大爷。
十八
我最终没有成功辞职。
原因很简单,我需要吃饭,在这个经济不景气的年代,工作不是街边小摊子上的人字拖任君挑选。
母亲去年病故了,作为一个孤家寡人,我想得过且过应该是一件很容易习惯的事情。
不过是顶头上司偶尔的性骚扰,没什么大不了。
“周助理,你的表情好可怕”。隔壁桌的小刘说。
当然可怕,我正在脑补将那个王八蛋大卸八块。
“周助理,晚上有生意要谈,你和我一起去xx酒店吃饭。王八蛋敲了敲我的桌子说。
我机械地点头。
饭局上,谈生意反而是顺便,灌酒才是真正要做的。
我至今无法理解那些生意人为何一个个都像酒桶一样拼命地喝,不过这不妨碍我和他们一起往死里灌自己。
喝了这么多年酒,还是增加不了我的酒量。
迷迷蒙蒙间,我闻到熟悉的味道,身体似乎被人搀扶到一个舒适的地方,外衣解开,身下是柔软的床垫。
——不要走。
那熟悉的体温似乎要离开,有一点不舍得。
——是你先勾引我的。
好像有人这么说。语调好熟悉。
——别哭了,我不走。那个人这么说。
皮肤裸露出来,接触到空调下冰冷的温度让我打了个寒颤。
我翻身,用自己沉重的身体将他压住。
——好好好,让你在上面。不能喝干嘛喝那么多,又没人逼你。
他的声音有些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