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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不会 不会的

深渊、铃铛、绿色的衣角,相视一笑。呵呵!也算遗憾中带着圆满。不过挨骂是免不了的!

十月份,《诛仙》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金大师几乎每期必看,尤其是这最后一章,似乎勾起了他的回忆。

怎么?幸灾乐祸?还是同病相怜?我可听说自从碧瑶被写死后,凤凰日报的抗议信就没断过。甚至有人跑到麒麟大厦门前示威,要求严惩作者幼麒麟。沈主编调侃到。

哈哈!是啊,画面何等的熟悉。不过我当初可比这位幼麒麟惨多了,那真是有家不能回啊!

金大师颇有种吾道不孤的感慨!

社长,你说这个幼麒麟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寻秦记》也就算了,纯粹是靠新颖的题材抓人眼球。文笔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但这本《诛仙》与前者相比简直不像同一个人的手笔。别的不说,写情绝对不输当世名家。

这不仅是沈主编的疑惑,也是香江许多报社老板的疑惑。看着凤凰日报吃肉喝汤,说不眼馋那是假的。

所以他们不知托了多少关系寻找这位幼麒麟企图挖墙脚,可惜最后都一无所获。

呵呵!老沈,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其实这位幼麒麟并没有那么神秘。

哦?愿闻其详!

他以麒麟为名,这还不够明显吗?如果是普通作者,就算想表忠心,凤凰日报也不会让他使用麒麟二字。那是人家公司的名字。一个作家能代表整个公司吗?

当然不能!

那谁能代表整个公司?金大师又问道。

曾宪麟!咦?曾宪麟?麒麟的麟!沈主编有些恍然大悟。

没错!我虽然没见过曾宪麟,但听说他很年轻。那个幼不就有了吗?其实这就是灯下黑,谁也想不到一个集团公司的大老板会不务正业的去写小说。

怪不得那么多人都没打听到幼麒麟的消息。这可真是一叶障目啊!沈主编感叹道。

呵呵!真想见见这位少年英才。可惜上次利家晚宴我有事脱不开身。金大师说道。

这还不简单?你金大师乃是业内的泰山北斗,见一个后生晚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你啊!也不知是捧我还是骂我。别忘了这位幼麒麟的真正身份。

沈主编拍了拍额头,暗暗责怪自己说话不过脑子。

人家可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板,论起身价来他们拍马都赶不上,可不是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角色。

算了,会有机会的!

话分两头。

金大师两人在讨论曾宪麟,而曾某人也在打人家金大师的主意。

自从被《诛仙》粉堵门后,曾宪麟就想到了金大师当年的惨状。从而联想到了金大师手里握着的聚宝盆。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如今除了《鹿鼎记》和《越女剑》外,其他的都已经完成了。

这年头儿,除了被改编了几部不伦不类的电影外,金剧还是一片荒漠。

所以曾宪麟决定提前下手,买下金大师作品的影视版权。

当然,电影版权他并不是太过看重,换句话说可有可无。

原时空除了一部周氏《鹿鼎记》外,就是一部《笑傲江湖》还算说的过去,这还是因为林大美女的完美演绎。就连《魔教教主》都扑到姥姥家了。

或许是因为短短百十来分钟,不能演出其中的精髓。与电影相反的是,每一部电视剧几乎都大获成功,无线以之为底牌。就算后来胡编乱造、骂声一片,热度照样不减。

曾宪麟越想越迫不及待,趁着无线还没上马金剧,趁着其价值还没完全显现出来,赶紧把电视剧版权拿到手。

喂,叫梁雨彤来我办公室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