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淫。”
“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
“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
大概意思就是——
桑冲这种恶棍,人神共愤,该当死罪!
至于他的师傅和徒弟,也都该抓回来,往死里收拾!
这种不正之风,恶劣行径,必须彻底扼杀!
至于被他祸害的闺女们,也都是被桑冲所迷惑,算是受害者。
虽然失了贞洁,但也并非本意。
况且,这人数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给她们定罪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两天后,宪宗皇帝便在承天门下了圣旨:
“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
“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督察院立即奉旨,将桑冲处以凌迟酷刑。
与此同时,更是通知了当时全国各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对桑冲的弟子们进行搜捕。
由于当时,桑冲的师傅谷才已经去世,自然也就无法再去抓捕定罪。
至于他的弟子们,就只有一个叫王二喜的得以幸存。
《聊斋志异》最后一章《人妖》便清楚记载着——
王二喜扮作女子,混入了马万宝家。
结果,和他师傅桑冲的遭遇,如出一辙。被色心大起的马万宝,撕破了自己的伪装。
王二喜立即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不要将自己交给衙门。
声泪俱下,可怜兮兮。
马万宝本就对王二喜这俊俏脸蛋,喜欢得不得了。
心里一软,便想出了一个两全之法。
咔嚓一刀,就把王二喜给阉了。纳作小妾,服侍陪伴自己终老。
就这样,王二喜不再是男儿身。
却也因祸得福,逃过了官府对桑冲门人的搜捕。
心怀感恩的王二喜,从此便一心一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