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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江露浓

江露浓无肉不欢,尤其喜欢羊肉汤。

可惜寄春君岛上不缺海货,但鸡鸭鱼肉这些确实不多。

因此一般江露浓的一日三餐都是以鱼肉为主。

“这一桌的美味佳肴,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啊!”江露浓看着丰盛的菜肴,不由赞叹道。

“要不然午膳一起用了吧!”江露浓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早膳,一边说道:“今天特别饿,好想吃东西啊。月姐姐,我饿!”

月芳菲闻言,笑了起来:“好,好,好,马上就去准备,岛主稍等片刻。”

月芳菲已经习惯了江露浓的任性,谁能拒绝得了一个可怜兮兮等着你投喂的江露浓,立刻吩咐厨房开始准备江露浓的午膳。

吃饱喝足,江露浓顶着正午的阳光出门了。

正午的阳光正是晒人的时候,很少有人会顶着烈日在外行走。

江露浓持剑出门,一身白衣飘然而过。

岛民们待在屋子里纳凉,看着路过的江露浓,都会问一句“吃了么”。

江露浓只会淡定地点点头,算是回礼,然后继续专注于走路。

“哎哟,太阳真猛。”

江露浓伸手挡着阳光。

其实江露浓的内心也十分无奈,但她控制不住自己脚。

这个脚啊,吃饱喝足了,就会自己往海边走。

明明说好偷懒的,但江露浓的脚竟然擅自为她作出了选择,实在是可恨,可是江露浓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脚砍了。

“老娘一个伤员,一个病号,为何要如此勤奋!”

江露浓一边在心底骂着自己,一边坚持向海滩走去。

对于生活,江露浓其实有很多不如意之处。家里其他的姐妹可以当公主、郡主,小日子过得滋润;而她只能做一个岛主,还得天天早起练剑的那种。

有时候江露浓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一个武林高手,为了以后打老公顺手么?江家其他的姐妹不练武,打老公也很顺手啊!还是为了能够自保?又不是没钱请保镖!亦或者,江露浓内心深处是想要成为江湖中的强者的?这个世上有的是办法,让这些江湖人瑟瑟发抖。

江露浓想不明白,也不愿意承认,但她其实已经是个武林高手,可是却找不到停下来的理由。

也许停下来的理由曾经出现在了江露浓的生命中,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至于丈夫,随缘就好。

反正江露浓从小就被灌输江家只有丧偶没有和离的思想,江家女儿的名声在外界确实不大好听,大约是集齐了汉唐两朝公主的精华。

受先祖的影响,江家日常的衣服以白衣为主。

其实江露浓不喜欢这样的装束,总觉得太过单调,但她穿在身上的确仙气飘飘。

用先祖的话来说,白衣比较有范,在一群灰头土脸的人之中,唯有纤尘不染的白衣才可以显出自身的不凡。

这一点,江露浓深以为然,白衣非常经济实用,砍完人还能顺便去参加一下葬礼,吃个酒席。

习武之人要对对手保持敬意,虽然很多时候江露浓都会吃闭门羹。

不过没关系,做人嘛,开心最重要。

有的时候,没有收尸的人,江露浓也会自费帮忙收敛尸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嘛。

随着年岁的增长,江露浓每年都会离开寄春君岛外出砍人。

都由朝廷提供的情报,这些江湖人到底是什么货色,江露浓心里一清二楚。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江露浓算是朝廷刑部的编外刽子手,专门用来解决那些武功高强又不好抓捕的江湖人。

不知不觉,江露浓已经走到了海边,看着碧海蓝天,她的心再次平静下来。

深吸了一口气,海边的空气令江露浓觉得格外亲切。

江露浓将剑插入剑鞘,脱掉鞋袜,赤脚踩在沙滩上,任由微风吹拂,这一刻她的心是自由的。

寄春君岛之外,有许多关于江露浓的传说。

“传说海外有仙岛,名曰‘蓬莱’。蓬莱之主,天人之姿,剑法无双。”

说书人顺了顺保养得极好的胡须,缓缓道来:“却说那五毒教的程护法,面相丑陋,似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其品行之败坏,可谓是无恶不作,恶贯满盈。整个南疆的老百姓恨不得饮其血、食其肉。”

“朝廷闻此人之恶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搜集到了程狗贼犯罪的证据。奈何程狗贼阴险狡诈,一身毒术使得出神入化,逃过了朝廷一次又一次的抓捕,朝廷的神捕们为了对付程狗贼使出了浑身解数,但却依旧不能伤程狗贼分毫。”

“就在此时,蓬莱之主听闻此事,便执剑前往南疆……蓬莱之主剑势如雷,只用一招便制服了程狗贼。当日有幸得见者,皆称蓬莱之主风姿绰约。”

“有诗云:‘流星长剑桃花面,美目娥眉凤鸟鸣。疑是广寒归九囿,嫣然一笑英雄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