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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重操旧业

在艾薇儿家中吃的第一顿晚饭并不是很愉快,黑面包土豆泥加一点蔬菜色拉,唯一一点稀薄的黄油涂在面包上就算是见到了荤腥。无数次我想拿出空间戒指里的储备物资时都被闹哄哄的小崽子们打断了。

或许是因为艾薇儿许久没回家的原因,熊孩子们整个晚饭期间都缠着她东磨西蹭。那个被我吓哭的小姑娘假装走路不稳一跤摔倒在地上,回头见艾薇儿并未看见便轻描淡写的拍拍裤子站了起来。重新走到艾薇儿视线中再次扑倒在地,见到艾薇儿快速起身朝她走来,顿时咧开嘴哭成一个昏天暗地。

于是乎,一马当先,万马奔腾。如同平静的池水中被丢下千斤大石,顿时风波平地起。不大的餐厅瞬间被孩子的哭闹声充斥,然后爆炸。

强烈的爆炸冲击波将我震飞出座椅,我此时已经顾不上吃饱未吃饱的问题了。连滚带爬逃出餐厅,蹭蹭蹭一口气爬上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门,“砰”的一下将门甩上,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果然,熊孩子才是我赵信这辈子最无法战胜的劲敌呀!

点上油灯,豆大的光晕将房间照亮,灯火不大,却很温暖。我走到窗外看向满天繁星,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办。本就充满未知的任务多了艾薇儿这个不可知的因素,找人变成了被人找,想必整个德邦使团要急成一锅粥了吧?尤其是盖伦和嘉文这两货,我该怎么通知他们我没事呢?

就在我一下一下点着窗台思索计策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叫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是?我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半晌之后我终于兴奋地发现,那是红毛秧鸡。

红毛秧鸡:生活在湖泊和沼泽中的一种水鸟,翅膀短圆,尾短脚大,体肥如鸡,习惯筑窝于水边的草丛中,喜欢夜间鸣叫,叫声响亮。肉质肥美,像鸡肉,却比鸡肉嫩滑,烤着吃煮着吃都很美味。

“嘿嘿嘿”我的脸上浮起一抹狞笑,肚子正饿竟然天上掉水鸟,不知道诺克萨斯的水鸟是否和德玛西亚的一样美味。

我抱着认真而严肃考究学术问题的心态悄悄从三楼一跃而下,猫着腰走到湖边。那是一片约莫有战争之心一半大小的人工湖,如俾斯麦所说的那样,长久没有得到疏通后这里变成了堰塞湖,没有流动的一潭死水使得淤泥泛起,芦苇丛生,如果再得不到清理或者一场暴雨的冲刷这里真的就要变成沼泽了。

不过这都不关我的事,是来偷水鸟,不!研究水鸟肉质的!

我隐匿住行踪,仔细听着湖里的动静。这里水鸟的警惕性显然比战争之心的同族兄弟低很多。不时大声鸣叫将他们的位置暴露的如同黑夜中的篝火。我掏出连弩瞄都没怎么瞄,扣动扳机便射中了两只叫声最大,体型最肥美的红毛秧鸡。

“阿布,去!”我将连弩放回腰间,嘴巴里习惯性的指使着阿布这个小帮凶去捡回水鸟。

只是回答我的只有沉寂……

我哑然一笑,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情。我默默走到湖边,将两只水鸟拾起,就着湖水拔毛放血去内脏。收拾干净后又抹上调料腌制片刻。这是盖老大教给我们的手艺,这样处理比直接烧烤更加有滋有味,烧烤时候再慢慢的,匀匀的撒上盐和孜然,堪称人间美味。

我将处理好的水鸟用树枝串起插在地上,有顺嘴喊了声:“小白脸,点火,记得火要小!”

回应我的依旧是一片沉默。

这一刻,我再也笑不出来了。这时我才感觉到彻骨的孤独与寂寞,还有一种浸入骨髓的绝望。

“哎!”我喟然一声长叹,看来要早点想辄离开这里才好。艾薇儿再美,也终究是个诺克萨斯人。这场绑架从始至终我并没有怎么抵触,毕竟她救了我一命,这种恩情如果不报答,我觉得自己会对艾薇儿这个小美人更加念念不忘。

无奈的起身,扯两把芦苇,找几根枯木,用湖边大石简单搭了一个篝火堆后又费劲的生火。自从小白脸学会火系法术后野外生火这门手艺都快生疏了,湖边的杂草和树枝并不是那么干燥,我趴在地上拼命对着那不断冒着黑烟的火堆吹半天,通红的火舌才好不容易病怏怏的燃起。

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口小锅,水烧开后扔进去两块压缩饼干和罐头肉便不去管它,专心致志的转着手里的两只肥鸡在火堆上烧烤起来。盖老大经常说烤肉是个手艺活,最忌讳心浮气躁。转的慢了会焦,转的慢了肉会柴,只有全身心的融入进去,体会着肉与火的结合才能不糟蹋食材。

过去我当他是放屁,为了自己能多分点故意夸大自己的功劳。直到真正自己操作了才明白盖老大诚不欺我。一只肥鸟在我手里只是转的稍稍慢了一点便在表皮上出现一片焦黑。

无论怎样,就偷猎水鸟这件事来说三号仓库简直就是完美组合:我出手打中行踪敏捷的水鸟,阿布巡回,小白脸生火,盖老大出手操作。至于图奇这个小废物嘛……他负责吃!

架在篝火上的小锅开始噗嗤噗嗤的冒起浓稠的小泡,浓烈的麦香和肉香互相夹缠着充斥进我的鼻腔,手里的两只秧鸡也泛起点点油脂,一滴滴掉进下方的火堆里,嗤起道道白烟。

完美!有肉有粮,有干有稀,就缺点酒了。我搓搓手,准备从空间戒指里拿出瓶酒来。

“好香!来瓶酒就更加完美了!”身后传来一声颇为豪迈的声音。

我猛转回头,手臂竟激起了些微鸡皮疙瘩。不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了,而是惊诧于以我现在的修炼境界有人走到身后竟无所察觉。

来人一头银发,随意地披散下来,身上一件麻布衣,虽然宽大,却也难掩他魁梧的身材和岩石般结实的肌肉。这人不是老管家俾斯麦又是何人?

老头拿着瓶酒放我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我手里接过一只烤鸡,嗅了嗅,赞了一声好香,然后扯下一条鸡腿就放进口中大嚼。看着还处于惊愕中的我,他不禁也是一愣,然后奇怪的对我说道:“吃,吃啊,别客气。”那语气一点都没有自己是不速之客的觉悟。

“哦哦”我从惊愕中清醒过来,学着他的模样扯下一条鸡腿放进口中。果然,和盖伦的手艺差了不少。

我给俾斯麦舀了碗浓稠的行军干粮,又给自己盛了碗,坐到他的身边试探的问道:“你盯着我多久了?”

身旁的俾斯麦早没了白日对艾薇儿的恭敬和拘谨,现在的他身上看不出半点贵族管家的礼仪规范,更像是一个长期在军伍中的老卒。一口酒一口肉吃的不亦乐乎,酒水顺着嘴角滴在白胡子上尚不自觉。

见我问他,他不以为意的说道:“从你干掉那两只水鸟开始,杀意虽然微弱,但还是引起了我的警觉。”说完,他拿起手边的酒瓶递给我说道:“来点?”

听他说的这么自然,我的心里立马翻江倒海起来。他说的没错,在慎老师的指导下我一直刻意控制出手时的杀意,猎取那两只水鸟本就没有多少杀气,加上我刻意掩盖竟然能被俾斯麦察觉,那么,他的实力……

我借着接过酒瓶的动作掩饰内心的惊愕,对着酒瓶狠狠灌了一大口进嘴里。顿时一股酸涩夹着辛辣的味道从口腔直冲鼻腔,鼻子被股味道冲的无比难受,就像无数个小人拿着锋利的长矛不停戳刺一般。

“噗!”我最后还是忍不住将口中酒水吐了出来,难喝!太难喝了!

“卧槽,这是酒吗?”我不管不顾的跳起来大声说道,毫不在意边上这位可能是位大高手。

“啧啧啧,大小姐说的对,你还真是败家呢!”俾斯麦心疼的抓起酒瓶看了看,对我说道:“这可是我多年的珍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