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垂着头,跟在俾斯麦身后一路来到大房子前。一路听着他的唠叨实在是无趣,却也把艾薇儿这个女子在心中打上了天才绝艳的烙印。
“对了,你们平时靠什么为生?这几年好像生活不如意啊?”我拔出心中剑,朝着碎嘴老头狠狠斩下。
果然,俾斯麦脸皮一抽,心疼的反应反射到了脸上。看着我良久,才长叹一声道:“大小姐父亲刚去世的时候呀,我们便靠变卖家产度日。古董卖完了卖祖上传下来的盔甲,盔甲卖完了便卖地,原本方圆五十里都是金色蔷薇的产业,而如今,只剩下这座大房子和后面那个大湖了。”
“你们可以呀!光听着就值不少钱,这么些年就都给祸祸了?”我的心念通过话语化作长刀再次斩下,夜色中,白光一闪即没。
“大小姐呀,一辈子都是个聪明人,就是花钱没数,赚钱没谱。偌大的家业几年就折腾完了!”俾斯麦缓缓蹲下,双手捂脸说道。“后来又救济起战争孤儿,本就难过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
“后面准备卖什么呢?”我叉着腰,居高临下看着他。我终于找到这个说话不留口德的老家伙弱点了。
“什么都不卖了,因为卖无可卖,于是我们决定去抢!”俾斯麦忽然站起身来捏紧拳头嘿嘿狞笑。
“我去!”我被俾斯麦突如其来的杀气吓了一跳,以为这老货忽然想对我下手。赶紧远离他两步。
“大小姐突破圣魔导的第一天就打劫了克卡奥家族的商队!也算上神眷顾,因为就在她突破前几天我们卖掉最后一块地的钱已花完了!”
呵呵,你确定不是被贫穷激发出了潜力而是上天眷顾?我心中发出一阵冷笑。
“后来大小姐带着我做这事就做顺了手,当年出卖过金色蔷薇家族的贵族们的商队最近都不怎么太平,具体被打劫的频率还得看大小姐花钱的速度。”俾斯麦抬头,像是在回忆上次是什么时候打劫的哪个家族,又或者是在思考什么时候该出手再去干一票。
“知道大小姐为什么要把你请过来吗?”俾斯麦定定的看着我问道。
“因为我帅呗!”我摆了一个极度自恋的姿势。“还有,你们这不叫请,而是绑架!”
“错!因为大小姐盯着那批魔晶已经很久了,却被你坏了好事。我还从未看过大小姐这么生气过!嘿嘿,小子,你要自求多福咯!”
俾斯麦开始反击,他在恐吓我!用艾薇儿恐吓我!妈的,好怕怕的感觉呢!
“我认识一个极道强者,也是打劫爱好者,是不是你们这些修为高的大高手都喜欢干这事?”我满脸黑线,当场就想到了卡佩罗。不过就打劫的手段和前后谋划的细致程度,这对主仆加起来给他提鞋都不配。
俾斯麦对我连连摆手,“家族惨变发生的时候大小姐还未出生,但是从小就在她父亲的怨念中熟知了事情的始末,所以她对克卡奥和现在诺国贵族的仇恨是刻入骨子里的。打劫不杀人,这是大小姐唯一坚守的底限。所以这不是爱好,对大小姐来说只是对这些人当年背叛的小小报复。”
“呵呵,更多的是为了活下去吧!毕竟穷成这样了。”我越发肆无忌惮的猛戳俾斯麦软肋。
“随你怎么说,这都无所谓,大小姐最近在研究诺克萨斯宪法,准备把靠前的几条重罪都对这些贵族都做上一遍。这才是真正的大手笔!”俾斯麦脸上浮现出一副憧憬的模样。
“原来你们大小姐是个真正的狠人!下次什么时候,带上我一个!”我对俾斯麦伸出两个大拇指。艾薇儿这小妞,我是越来越喜欢了。
“不行,你太弱了!”俾斯麦上上下下又将我打量一番,皱着眉头对我说道。
我靠!这老货可以的,又反戳回来了,捅的还是老地方,老伤口,卧了个大槽!
“还有,我并不是极道强者,大小姐才是。我只是九级斗气巅峰,毕竟六十岁,这辈子也不指望突破了。”俾斯麦说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情绪,只是为了纠正我刚才将他也列入极道强者的错误认知。
“九级斗气巅峰?那也算的上是人形凶器了,话说就差临门一脚你为什么不努努力越过这个坎?”在我看来这种境界的武者和踏破虚空的极道强者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的实力只要够保护大小姐就行了,能成为怎样的强者,这和我没有一点关系。现在大小姐已经比我强了,我一个老头子费劲研究那些做什么?从艾薇儿父亲生病开始我便修习斗气,到现在整整十年。这十年为了变得更强可是耽误了不少喝酒的时间!”
俾斯麦吹了个为老不尊的口哨,一副自家小姑娘长大了,老头子终于可以安安心心退休的轻松感。
“你等等!”我的脑子一瞬间陷入了僵直,好一会才开口说道:“你从五十岁开始修炼斗气,十年便修炼到了九级斗气巅峰?骗一个请你喝酒的正直年轻人有意思?”
“想多了,小伙子!”俾斯麦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当你心中有了要守护的人,你也会迅速变强的!”
我彻底无语了,这对主仆的悟性是我生平罕见,甚至就是以身作则的解释了什么叫做逆天的存在。不过也许正是逆境对他们的心性产生了影响,让他们激发出了所有潜能。
“对了!”俾斯麦打了一个哈欠,拉开房门走了进去,忽然转头对我说道:“湖边的现场要清理一下,那里的水鸟好像是大小姐花重金买回来的,发现被你吃了不知道会不会打死你。”
“啥?刚才抢了我整个鸡脖子的人是谁?你想想,就在二十分钟前!”我愤怒了,不仅是俾斯麦的无赖,更是艾薇儿的蠢。这种最常见的水鸟还要花钱买?
“你觉得大小姐会相信谁?一个忠心耿耿的老仆人还是一个油嘴滑舌的德邦小子?”俾斯麦丢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走了。
怪不得诺克萨斯会成为我们德邦最有实力的对手,一个老棺材都能这么无耻,这个国家,有前途呀!下次给这老货送酒的时候里面到底放什么药好呢?
我一点都不生气,默默走到湖边将晚餐的痕迹消抹掉,思考着为什么来到诺克萨斯前对这两个高手一点情报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情报人员的失职,那就一定是这对主仆隐藏的太深。
不过想想也确实不怪情报人员的疏忽,对于这种早已没落的贵族确实没必要花太多心思关注。只要艾薇儿和俾斯麦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默默进行着抢劫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自然就不会出现在情报人员的视线中。
我清理着湖边的烧烤痕迹,在湖边挖了一个大坑,将水鸟的羽毛内脏还有吃剩下的骨架一股脑都填了进去。又用湖水仔细清理了屠宰现场,确认没有一丝丝的痕迹后才放心下来。至于篝火的痕迹我没去清理,毕竟黑夜里生了这么一大团火第二天却没有一点痕迹反而惹人怀疑、
我做的很仔细,因为这样才有助于我对目前处境的思考,现在看似没有危险,但是和这对主仆相处下来只觉得越来越看不清他们。也许,这才是我进入诺克萨斯后的最大危机。
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让盖伦和嘉文知道我还活着。这两人如果以为我陷入危险的话不知道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出来,结果让自己陷入困境。此时我竟无比的怀念月轮腕表,回学校后看来要厚着脸皮将卡特手里的那块要回来了。
天上繁星满天,弯弯的月牙在云彩里调皮的穿梭着,时不时露出它调皮的脸蛋。此刻,我无比的想念德玛西亚,想念战争学院和三号仓库。
我长吁一口气,暗暗下定决心如果不能脱的牢笼,那就将这里搅他的天翻地覆好了!
至于艾薇儿,不管如何强大如何古怪又如何冰雪聪明,这都不关我的事!我始终记得我的身份——德邦军人,德邦历508年春入伍!
我对着天空握紧拳头,抬头对着月亮暗暗发誓道:“我,月野兔!一定不负此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