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十天时间,从女仆变成哥谭首富的夫人,还是遗孀,这位女士的经历可以被称作传奇了。
但是作为驱魔人的约翰知道,事情往往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可能是邪灵搞的鬼,也可能是魏尔玛同魔鬼做了交易。
通常都是以灵魂为代价。
约翰第一次来到韦恩庄园,阿尔弗雷德亲自迎接他。其实,此事并不需要阿尔弗雷德亲自来做,随意指派男仆就可以,可是,阿尔弗雷德第六感认为有必要亲自来做这件事。况且约翰还是韦恩家的恩人。
夫人嘱咐他礼遇的约翰有着一副比托马斯老爷更优秀的皮囊,他高大强壮,发丝漆黑如墨,脸部轮廓宛如雕塑,有些轻佻的笑容更是吸引女人的利器。
夫人怕不是想给布鲁斯少爷找个小爹。
小妈的情人可不就是小爹吗。
魏尔玛和约翰都是既爱男人又爱女人的同道中人,只是都更偏爱女人一点。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呢?”
魏尔玛神情难看,“那个鬼魂,叫我杀了布鲁斯!”
鬼魂唆使人类杀人一点也不奇怪,不过一部分鬼魂更喜欢教唆人自杀。
“他是怎么說的?”
“他说杀了布鲁斯之后韦恩集团就是我的了,天啊,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我怎么会对不起玛莎!”
玛莎,又是玛莎。约翰已经听到过魏尔玛违和地提起玛莎好几次了,“恕我冒昧,您和玛莎夫人是什么关系?”
魏尔玛羞涩一笑,“我们是恋人。”
将来时。
一个永远不能抵达的将来。
约翰忽然有点同情托马斯。
前妻和遗孀竟然是恋人?
他这是倒了什么霉。
还是,托马斯·韦恩就好这一口?
约翰见多识广,稍微惊奇了下就再度进入工作状态,“您是在哪遇到鬼魂的?”
“卧室的浴室里。”
“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把陌生男人带到自己的浴室,有点羞涩啊,魏尔玛“嗯”了一声,“请跟我来。”
约翰驻足在被砸碎的镜子上,他注意到魏尔玛即使在室内也戴着手套,起初还以为是有钱人的习惯……
“玻璃是怎么碎的?”
“他忽然出现在镜子里,我吓坏了。”
两次见到鬼魂都是在镜子里,这个鬼魂的载体很可能就是镜子。
“您有接触过奇怪的镜子吗,比如历史悠久的?”
魏尔玛很为难,“庄园内有不少老家具,镜子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这下子查找变得困难起来。
“不过我平日里接触的还是有限的,我可以带你一起去找。”
约翰拿着鬼魂探测器,这东西可以对鬼魂的波长做出反应,离鬼魂越近灯亮的越多闪烁越频繁。
约翰本身可以看见鬼魂,普通人肉眼看不见的怪物他全都能看见,但如果对方刻意隐藏起来,即使是他也没有办法。
韦恩庄园很大,逐一排查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么认真负责的工作在男仆女仆眼中就是新夫人带着情人参观他们的财产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