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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老丈人骗女婿

听到王平逃走。

众人都在心里暗暗赞同。

老丈人横眉冷对,还动不动拳打脚踢。

老婆又给戴绿帽子。

这种环境下,活的都不如一条狗。

不跑等死吗?

不过现在既然王平来这哭诉,事情一定有反转。

罗峰开口问道:

“之后你去了哪?又为何要回家?”

王平重重的叹了口气:

“我出走李家以后,远走他乡,来到一个员外家做工,卖身为奴,专门烧菜做饭。”

听到这,众人都是觉得一阵心酸。

罗峰心道,这人一定是实在走投无路,否则绝不会卖身为奴的。

原因无他,在古代,奴隶是最低等,最下贱的身份。

别说一般的老百姓了,就连街头的乞丐也比当奴隶强,起码人家有自由。

而一旦卖身为奴,那就彻底失去了一切,你就是主人家养的牲口。

可以像狗一样使唤,可以像牛羊一样被交易。

《大唐律》清楚的写着,奴隶若是敢犯上,主人可以在不报官的情况下自行处决,而事后,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王平宁愿卖身当奴,也不愿在老丈人家呆下去,可见李财主有多么虐待他。

只听王平继续说道:

“好在天不亡我,卖身的这家员外老爷是个忠厚长者,待我不薄。一年以后,因我救了他落水的儿子,更是将我的卖身契还给我,给了我自由身!”

说到这里,王平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

想必那是他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

“就这样,我在员外家又呆了一年,也攒了点钱,准备出去盘家酒楼自己做生意,员外听了十分高兴,还额外给了我二十两银子。”

“我拿着钱,开了个小酒馆,日子慢慢过得红火,也有了心上人,打算娶她为妻,可是有件事却很为难。”

罗峰一语道破:

“你当时是偷跑走的,要娶妻就要先休了那个李财主的女儿。”

“对!罗捕头说的是,万般无奈,我只好再次回家。谁知,李财主得知我这两年的生活,一改以前非打即骂的态度,热情款待,当场就让女儿写了休书,我又惊又喜,邀请他去我的小酒馆吃顿饭,老丈人也是欣然应允。”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骗局,是那李财主想要我辛苦攒下的银子!”

王平接着痛心疾首的说着。

根据他的话,罗峰等人听罢,也是觉得义愤填膺!

原来当晚,正当王平酒至半酣时,忽听丈人说:“你外出谋差,这些年挣下钱财实在是不容易啊!咱俩虽说不是一家人了,可还是可以一起合作嘛,正好我今日要去进一批货,这可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不如你拿积蓄出来给我,我帮你赚钱?”

王平喝的当时迷迷糊糊,又加上最近老丈人待他非常客气,就当场将这几年攒的积蓄,400两银子,外加酒楼的地契都交给了李财主。

次日,王平酒醒后,又觉得这事不妥,找李财主想索回银子。

谁知,李财主却反诬王平讹诈,拿着地契说,这酒楼本就是他的,将王平赶了出去。

罗峰问道:“你告到永定县县衙那里,你们县令大人是如何判的?”

王平咬着牙,愤恨的说道:“那柳县令判我以下告上,且当晚喝酒,只有我和李财主两个人,没有凭证,将我打了二十大板,赶出了县衙!”

众人闻言,都是感到愤慨。

何县令也是喃喃自语:“若是你所说属实,这柳县令实在是判错了。”

王平坚定的说:“大人,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可以作为陈堂证供啊!绝不敢有任何撒谎。”

“请何大人,罗捕头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