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林娆还是被留下来了。
在夜色里做起了清洁工,夜色是榕城最大的夜总会,达官显贵们游玩的好去处。
开始的时候林娆还担心会怕被人认出来。
可在这里工作了三天之后,她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里等级制度森严,她是最低级的清洁工,每天做着最苦最累的活儿,只能在见不得人的角落里活动,根本不会遇到那些来这
里消费的贵人。
即使见到了,也不能抬头直视。
第四天晚上,她被王姐安排去最顶层的钻石雅间打扫卫生。
工人是没有乘电梯的权利的,所以林娆只能爬楼梯。
林娆拎着重重的工具箱一步步的爬着楼梯,并不觉得辛苦。因为这些没有尊严苦累臭的工作,她能够自食其力,不连累温宿,
也不和杨凤睡同一间房,也不必被那个恶心的男人骚扰。
夜色的楼层实在是太高了。
林娆都不记得自己到底爬了多少层楼了,眼看着终于要到最后一层了,她的脚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提都提不起来了。
咬牙爬到顶层,林娆气喘吁吁,身上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她拖着快要失去知觉的双腿,靠在栏杆上休息,刚喘了两口,她就闻到了空气有丝丝缕缕的烟味。
林娆抬起头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楼梯间窗口处吸烟的男人。
他身形颀长,双腿笔直,浑身透着让人难以忽视的尊贵冷傲气息。
此时,他正站在窗口吸烟,听到楼梯上的声响,转头淡淡地扫了她一眼。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林娆浑身狠狠地一颤!
是他。
是薄御琛。
他怎么在这里?
明明什么都没有沾到,但是林娆额头上的伤口又开始火烧火燎地疼了。
她连忙低下头,下意识地用抹布挡住自己的脸,拎着清扫的工具,转身快步地走进走廊。
刚推开楼梯间的安全门,她就迎面撞到了一个女人。
手里的清扫工具噼里啪啦地散落了一地。
“啊——!我的鞋!”
女人尖叫。
一脚将林娆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