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认识一点简单的汉字,别说是这种书看不了了,没加汉语拼音的故事书都读不下去。
小志比瑶瑶大了一岁,两个孩子谁也不傻,谁也没有特别聪明,不至于有很大的差距。
“在这屋好好歇着吧,不用去厨房帮忙,你这段时间也够累的了,你妈上次跟你说的事儿好好考虑考虑,都是为你好,也是为瑶瑶好。”
大儿子又当爸又当妈的可不容易,还在外面租房子住,要是能有个人帮衬,也就不用那么累了。
“这些您就别管了,家里头还不够你们老两口忙活的,我的事儿我心里都有数。”
老两口的家底儿全叫老二两口子赔进去了,每个月就靠退休金生活,两个人的退休金要养活五个人,还要想着省下点钱来还账。
当初分家的时候说好了,家里的房子、一应的家伙什、爸妈都归老二,他工作福利比较好,单位给分了房子,所以在兄弟俩都成婚之后,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分家了。
这么个分法,老二两口子肯定是占便宜的,老两口有退休金不说,年纪也不大,起码有十几二十几年能帮着照顾家里。
但对他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起码不用挤在一块过日子了,烦心事儿少了不少。
瑶瑶出生以后,他就更庆幸两边已经分家了,本来在他跟老二两个人里头,爸妈就比较偏向于老二,老两口本身就有些重男轻女。
这要是挤在一块儿过日子,难保瑶瑶会不受委屈。
如今这样就挺好,他每个月过来一趟,买些肉鸡蛋水果一类的来看看老两口,远香近臭,这么处着倒比没有分家的时候好说话。
沈志这个暑假快玩疯了,假期已经过去一大半了,可作业一页都没写,家里头也没人管,放假回来,问就是没有作业。
他爸妈也没空管他,生意做赔了,欠了债,现在只能多打零工还债。
爷爷奶奶什么都听小孙子的,不知道有暑假作业,也没想着去问问别的家长。
马上要吃饭了,沈志才被从小巷子里叫回来,玩球玩的一身大汗,肤色跟沈跃差不多,沈跃是在工地干活晒的,沈志则完全是在外头疯玩晒的。
一身的汗臭味儿,身上还带着土,衣服脏的都没眼看了。
沈瑶瑶受不了这个,吃饭的时候都要跟沈志隔开坐。
她爸在工地干活都没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当然了,她不会嫌弃她爸,沈志算哪块小饼干,她完全不会在意。
自己养的小孙子灰头土脑,儿子一个大男人养的小孙女,却是干干净净的,还都净捡些不耐脏的颜色穿。
看在老太太眼里,她只觉得心疼。
余明秀是个没良心的,大难临头直接就飞了,可要不是瑶瑶被误诊出有心脏病,那小两口也不可能离婚。
搞得老大现在成了孤家寡人,既得去工地上干活,又得回家给孙女当保姆,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
瑶瑶以前的时候起码嘴甜,见了面欢欢喜喜的打招呼、撒娇,现在倒好,整个成了一锯嘴的葫芦,见面喊声爷爷奶奶,就没别的话了。
老太太越想就越为大儿子犯愁,离了婚,还带着个孩子,想找对象也不是件易事儿,黄花大闺女怕是不用想了,多半是要娶一个同样离过婚的。
不带孩子还好,要是也带孩子过来,花销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家里事儿也多,想想都头疼。
也幸亏是当初分家了,两个儿子结婚都是家里出钱,这大儿子已经结过一次婚了,要是没分家,大儿子再婚还是由家里出钱的话,那对小儿子就不太公平了。
最近这几个月,每次大伯来,沈志都特别高兴,因为大伯一来就会拿好多东西,他就可以吃好些天的肉和蛋了,还有松松软软的小蛋糕,爷爷奶奶舍不得买的水果。
今天比以前还要高兴,因为大伯还带了瑶瑶妹妹过来,比班上所有女同学都要可爱的瑶瑶妹妹。
“瑶瑶妹妹,吃。”沈志用手把自己碗里的鸡腿拿给小妹妹,语气倒是挺爽快,但眼神里满满是对……鸡腿的不舍。
“我不吃,你自己吃。”
“吃,你吃,我省给瑶瑶妹妹吃,鸡腿特别好吃。”
沈志不肯把自己的手收回来,一直坚持,甚至还从椅子上跳下来,要跑过去拿给瑶瑶。
对于小孩子来说,一个鸡腿应该很重要吧。
沈瑶瑶不记得沈志对她这么好过,明明她们关系挺一般的,她在这儿住了一年多,都没跟沈志说过多少话,搬出去以后,连面都很少见了。
“小志你自己吃,盘子里还有呢,我给瑶瑶找一个,你们一人一个,各吃各的好不好?”沈跃安抚道。
“太好了,我和瑶瑶妹妹都能吃到大鸡腿。”沈志手里握着鸡腿儿还蹦跶了一下,看起来确实是挺高兴的。
“那一个应该还在锅里呢,我寻思着这么多肉肯定够吃的了,没全盛出来,我再去盛一盘上来。”沈母站起来道。
小志最喜欢吃鸡腿了,所以她只盛了一个上来,另一个就留锅里头了,等明天再拿给小志吃。
毕竟瑶瑶也不是怎么爱吃鸡腿儿,而且小志就靠大儿子每个月拿来的这点东西打打牙祭,不像瑶瑶,在家肯定吃得很好,不然也养不成这白白嫩嫩的样子。
她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老大兜里有一个子恨不得给孩子花两个,亏待不了瑶瑶。
“吃吧,尝尝奶奶的手艺,以后让你爸带你常来,奶奶给你做好吃的。”
常来不太可能,不过这鸡腿是真好吃,真没想到,她还能吃到奶奶给的鸡腿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