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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037章

程默找到流浪汉的时候,他正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呃,也可以说是一包袱杂物。

他住的地方是一个烂尾楼,平时很少有人经过。程默站在入口处的拐角,看着他坐在水泥砌的地上,折叠着一个不知道在哪弄来的户外旅行时用的蓝色睡袋。

程默还没走过去,那条被她救下的小流浪狗就先发现了她。它支起耳朵,朝程默汪了一声,然后兴奋地摇着小尾巴。

流浪汉停下手里的动作,往程默这边看过来,豪不惊讶地笑了笑,说:“你来啦。”

程默觉得,这人怎么好像料到她会来似的。

她走过去,把刚刚在路上买的一盒快餐,和一袋子肉包子递给他。白发男子接过程默递过来的塑料袋,先把肉包子拿出来,放在流浪狗前面的塑料碗里,然后摸了一下小狗骨瘦如柴的身体,笑道:“大黄啊,来,吃肉包了。”

狗狗很开心地过去闻了闻,却在闻到味之后,失望地夹着尾巴离开了。

这一幕是程默所始料不及的,以她的经验,就没有不喜欢吃肉包的小狗,更何况,还是一条常年都吃不饱的小流浪狗。

白头发男人笑了笑,摇头叹息,“你啊,这么多年,还是这么墨守成规。”说着,他伸手,把肉包掰开,再把里面的肉馅儿拨了出去,重新放回狗狗的塑料碗里。

这只名为大黄的小土狗,这才一小口一小口地把白面皮吃了下去。

程默觉得不可思议,“居然还有不吃肉的狗。”

“修道之人养的狗,自然也养成了一些与众不同的习惯。”

程默望着那个面容与头发极为不符的白发男人,有点出神。

这个男人,就姑且称他为白头发大叔吧。

程默上午并没有仔细打量过他,现在用心观察,才觉得这个白头发大叔虽然看起来有点不修边幅,身上却有一种让程默说不出感觉的气质。那气质该怎么形容呢?程默搜肠刮肚地想着能与之匹配的形容词。

不过以程默匮乏的文学造诣,想要很精准地将他描绘出,实在是太难了。

她就是觉得,他往那一站,有点鹤骨松姿、飘飘欲仙的感觉。程默随即灵机一动,仙风道骨!对,就是仙风道骨!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他的词。

程默当年在梁非身上看不到的气质,居然在一个流浪汉身上看到了,说来也真是神奇。不过,听他刚刚的意思,他难不成真的是一个道士?

“你刚刚是说,你是修道之人……”乌市就灵云观一家道观,道观里的人,她基本上都认识,但是眼前这位白头发大叔,她确确实实没印象,那么,他应该也不是灵云观的道士了。

程默主动询问道:“请问您是哪一家道观的道士?

听闻程默的提问,白头发大叔勾了勾嘴角,斜飞入鬓的白眉微微轻蹙,他淡哂道:“我啊,只能算是半个修仙人吧。”

“原来这个年代还有修仙人?”程默不禁感慨,这段时间,自己不禁认识了妖怪,还认识了捉妖师,现在连修仙人都认识了,这怎么着都算得上是一种奇遇吧。

程默跟看稀有动物一样,细细地打量着他,只觉得他除了瘦削挺拔的身姿很有点仙风道骨的感觉,至于穿着打扮,还是跟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无异。

白头发大叔笑了笑,说:“这世间包罗万象,可能有很多你觉得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却偏偏真的存在着。”

果然,修仙人说话都这么文绉绉的,仿佛充满了玄机一般。

程默突然想到自己过来的主要目的,她把背包里的那个小福袋拿出来,撰在手中问他:“老师傅,今天您送我的这颗珠子,好像有点不一般。”

“不一般?”

“是……”

程默正想着该怎么跟他解释说这个珠子的不一般。

难道,要让她直接说,您的这颗珠子可以克住妖怪?那她又该怎么解释,她一介凡人,会这么快就发现这颗珠子有驱魔辟邪的功效?总不能直接把认识妖怪这件事也一并招了吧?

虽说他一个修仙人,见多识广,应该不会把她当成疯子来对待,可是,万一他跟云泽一样,似降妖除魔为己任?会不会逼着她把溯洄他们都供出来?

还没等程默想好该怎么委婉地说出自己的遭遇,又可以不用暴露溯洄他们几个的行踪时,白头发大叔率先开口:“这颗珠子叫伏妖珠。”

“伏妖珠?”也就是,真的如它的名字一样,是一件专门用来克制妖魔的法物?

程默问出心中所想,“您是修仙人,应该也会降妖除魔吧?”

白头发大叔点了点头,语气自然平常,“那是自然。修仙人都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