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晚上见过秦凛之后,接下来一周,秦凛就再也没有回过别墅。
姜笙在别墅里待了一周,没有出门,更没有去学校。
她按照秦凛喜欢的样子,悉心打理头发,穿浅色的连衣裙,吃有营养的食物,早睡早起。
无聊时就听听歌,看看食谱,坐在窗边看风景。偶尔往花园里面种一株花,把客厅的壁画换成向日葵花海,将自己的杯子放在客厅显眼的位置。
这天中午,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姜笙,听到外面传来车子驶过的声音。她意识到秦凛可能回来了,但她并没有立刻出去,而是继续手中的动作。
秦凛像往常一样走进大门,花园里本该一尘不变的风景,今天却多了一簇小雏菊。
“是姜笙小姐种的,本来以为养不活,没想到长得挺好。”林叔道。
林叔是秦凛的司机,偶尔也做着管家的工作,姜笙的饮食起居目前都是他在安排。
“嗯,是个乖巧的女孩,花也开得很鲜艳。”秦凛笑得很温柔。
“这个时间,姜笙小姐应该在厨房做午饭。”林叔道。这算是解释了为什么这个时候没有见到姜笙。
林叔之前来送生活用品,会被姜笙邀请留下来吃饭。有时候她还会收到姜笙送给他的一些小礼物,比如一盒点心,或者一张卡片。
一来二去,两人倒也有几分熟悉。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林叔现在替姜笙解释这么一句,也算礼尚往来。
“她这几天都在干什么?”秦凛今天心情似乎不错,便多问了一句。
“她待在别墅里,哪儿也没去。”林叔简单说到。
其他的就让先生自己去发现吧,说多了反倒不好,林叔想。
“是个乖女孩。走吧,去看看她在厨房忙活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厨房,听见姜笙正哼着歌,看她给食物做最后的装盘。弄好后她干脆又用食指蘸了酱料,尝了尝味道,最后还将食指酌得啧啧有声。
秦凛在她身后低低地笑出声来。
姜笙转过身,乍一看见两个人站在厨房,吓得手一抖,盘子一滑,掉在地上。
“先,先生,原来是你啊。”姜笙拍拍胸口,俨然一副被吓到的样子。
后知后觉发现菜全部撒在地上,实在有点失礼,她又转身去收拾碎掉的盘子和地上的食物。
“呀!”她大叫。毫不意外,她被碎掉的盘子割伤了手。
秦凛吩咐林叔去拿药箱,又将姜笙揽进怀里,握住她的手腕,仔细查看:“别动,伤口还挺深的,要仔细处理,感染了的话,可又要住院了。”
“好,好的,先生。”姜笙耳根子红红,被人抱在怀里,有点局促不安。
林叔很快就拿来了药箱。秦凛给姜笙处理好伤口,又让她去换衣服,说是要带她出去吃饭,算是给她道歉。
道不道歉,姜笙并不在意,这本来就是她所设计的。她更在意的是,这是秦凛第一次带她出去,这意味着,她至少已经初步获得了他的信任。
姜笙站在浴室的镜子面前,看着镜子里那张脸。
圆脸杏眼,唇色极淡,笑起来极甜,哭起来见怜。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长相,却是一张让人防备不起来的脸。
就是因为这张脸,她上辈子才能在秦凛身边待那么久。也是因为这张过分年轻的脸,直到秦凛因胃癌去世,她才收到来自他毫无诚意的表白——一枚婚戒,和他全部的财产。
那个秦凛啊,隐藏得也未免太深了些。
这辈子啊,她一定要剥开他,认认真真地看。
姜笙换好衣服后,由林叔驱车,几人很快来到市中心一家私房菜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