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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今天特意借了张大桌子,李芬芸提前和爸妈说过同学会来家里吃饭,是一起考上松南大学的同学。

她没特意说明性别,王大芹李会材自然默认是女同学,现在变成男同学,他们两个比施向超这个客人还紧张。

大女儿和女婿正在睡觉间里喂露露,哄露露睡觉,露露快吃饭的时候犯困,晚上做的好饭好菜,小娃娃本来也吃不了什么,困了再好不过,哄睡着之后爸妈就能过来吃饭。

李芬芳和张平江不在,耀耀在,李芬芳夫妻俩说过不用等,叫他们先开饭。

在座的也就只有耀耀能放开吃了。

“外公外婆,小阿姨,哥哥,你们快吃,那么多,我爸爸妈妈回来肯定还有的。”耀耀已经大半碗饭下去了,他的碗小,准备要吃第二碗了。

“爸妈,芸芸小施,快吃吧,菜凉了不好吃。”李芬芳和张平江刚好过来,她见桌面上菜都没动多少,就耀耀碗旁边堆着骨头,开口叫人赶紧吃饭。

张平江坐下也没客气,直接开始吃饭,父子俩吃饭看着就很有胃口,连带着剩下几个人也能正常吃饭了。

晚上吃完饭,施向超和李芬芸说他先回家,李芬芸没有阻拦,晚上真的辛苦他了。

施向超走了,家里就开始“三堂会审”,李芬芳依旧觉得自己想的没错,两个小孩约定好考上大学就见家长,所以先不吭声,看着妈问妹妹了。

在厨房的就四个人,李会材王大芹两个大家长和李芬芳这个姐姐,张平江和耀耀待外面一起玩,这种时候他们父子俩不好待在里面。

李芬芸在妈妈问怎么回事的时候,也没瞒着:“爸妈,姐,他是我的好朋友,高三帮了我很多忙,学习很好,学习好姐姐也知道。”

王大芹:“不光你姐姐知道他学习好,你妈也知道,芸芸,妈问你的不是这个,你带男孩回来是因为喜欢人家?”

能考上高中王大芹就觉得学习好了,更不用说大学。

李芬芸点头:“我喜欢他,但是他心里只有学习,好像对我没那个意思,等读大学再说。”

还真是罕见,妹妹居然直接说出来喜欢人家男孩子。

李芬芳过来人经验:“芸芸,好的就该把握住,你哥我当年就速战速决把握住的,不能拖。”

王大芹:“芳,你和芸芸情况能一样?当年还不是小江先喜欢你,你因为年纪拖了一阵,要不是小江真喜欢你,现在也没耀耀和露露了……芸芸啊,如果小施不喜欢你,你也别磨缠,读大学了,你们学校应该还有不少好男孩。”

李芬芳:“妈,芸芸不是小孩子,芸芸自己有主意,咱就别管了。”

她妈和爸算是青梅竹马,没经历过太多风雨就在一起了,算是顺其自然,她妈说的话有道理,但在李芬芳这里肯定没那么认同。

姑娘时候不好说,现在她的想法是肯定不能让张平江娶别的女人啊,张平江有小毛病,谁还没有了,总的是很好一个男人,既然喜欢了,该出手就出手。

“是啊,妈,我有主意的。”

李芬芸还是喜欢施向超,她想和姐姐说的一样把握住,但如果像是妈妈说的,施向超确实对自己没意思,她也有找别人的想法,还不如和上辈子一样不结婚,反正现在已经没遗憾了。

如果初中时候的朦胧好感也算是喜欢,那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她已经喜欢施向超差不多二十年了,不管是温柔善良的少年还是落魄可怜的青年,她都喜欢。

真正开始明白喜欢他,应该是从栗子树开始的吧,施向超并不是北山村和北水村人,是钱家村人,所以之前她在回家路上遇见他就很意外,她看见他往比较偏的林子里走,多嘴叫他别往里边走,不安全的,说完又后悔,怕人家觉得她多管闲事。

施向超没觉得她多管闲事,告诉她里面有栗子树,还是小时候跟外公路过这里,外公告诉他的。

施向超外公是北山村人,外公在他小学时候去世了,外婆去世得更加早,不过她妈妈还是会偶尔带他去北山村看亲戚,他是妈妈和亲戚说话的时候,特意过来捡栗子的。

他还告诉她说栗子有很多,等他下次再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让她和她爸妈说一声,把栗子捡回来,只是小心刺,这里面是没野兽的,不用怕动物。

施向超叫她来捡,肯定会告诉她怎么走,李芬芸自然跟着他走了,他还让她抓着他的手,告诉她哪里可以走,哪里有坑。

记得那时候姐姐都还没结婚,看到栗子还问哪来的,姐姐后来结婚了,叫她拿红鸡蛋分给学校里面的小姐妹。

她哪来的小姐妹,镇上能读到初中的就很少,更不用说女孩子了,班里女孩五个手指头可以数得过来,她没有一个关系好的,红鸡蛋送给施向超了。

他很聪明的,不像她,必须要很努力学习才可以跟上,非上课时间她也学习,休息日她都会去学校学习,施向超有空时间则是在家里帮爸妈干活。

他只在正常上课时间学习,完成作业,这样就能考第一,她羡慕他,她要想追上他,只能付出更多努力。

关于他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李芬芸总是很清晰的。

王大芹本来就是个没主意的妈妈,多数时候听女儿的话,至于李芬芳,觉得自己只是个嫁出去的姐姐,妹妹的事不能管太宽了,所以很默契的,都决定由她自己作主。

“我们露露真厉害。”看见女儿朝自己走过来,李芬芳夸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