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
这一代,没有什么摄像头,一帮子人走在街上,这在哪里出现,任由谁一看,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领头的,是蒋正辉,林锋此时此刻正在车内,盘算着另外一件事情。
未来一些年的驱势。虽说,房地产永远是最为挣钱的买卖。即便是房地产泡沫终有一日会被戳破。可在那之前,这仍然是最为挣钱的买卖。
除此之外,便是能够出现在大众面前的娱乐活动。
上一世中,未来几年,最为风靡全球的一款电子游戏,将会成为主流。并且,这样的电子游戏受众,以年轻人居多。
游戏公司,未来势必会是成为年轻人娱乐的新方式。
看着街道上一家家从辉煌到衰落的游戏厅,以及一家家从鼎盛到无人问津的卡拉ok、ktv……这一切,都代表着最终会有新东西,取代这一些娱乐活动。
清朝,以玩弄蛐蛐、鸟儿、盘核桃为乐。更有一些地方,有着各种各样的营生。
纵观历史,会发现无论是哪一个年代,最终都会有新颖的娱乐方式。
玩物丧志,只是一种说法。正如蹴鞠,一开始也只是游戏,可后面却是成为全世界的体育运动。
“似乎,游戏也不错呢。”
他摸着自己的下巴,欷歔的胡渣,有些许的扎手。可这也让他想起来了上一世时,说见证的新兴行业的崛起。
正在神游物外时,车门外传来了蒋正辉的声音。
“老大,人抓来了。”
他嘿嘿一笑,明显是对于自己的办事效率,很是满意。
林锋看了一眼手表,只不过过去了十几分钟,这几个小子,看来速度还真是可以。
道了一声辛苦,他从车门里走出来。
站在稍微有些闷热的夏日夜里,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湿汗。
夏天最怕下雨。
别的地方都是雨过天晴,唯独这一座城市,下雨后却像是在蒸桑拿般,叫人难以忍耐。
“这里。”
蒋正辉穿着一件背心,他把背心卷了起来,露出精壮的肚子上的腹肌来。
跟着他走进了一个黑暗的小巷子里,路边的积水,很快让林锋的皮鞋浸湿了。
不过他却不在意,因为小时候他最喜欢这样穿着鞋子去踩水,然后被老师或者是长辈呵斥一顿。
记忆深处,正是上小学,天空中打着雷、下着雨,学校还在山上。他便是这样,一只脚放在水渠里,另外一只脚踩在湿漉漉的水泥地篮球场上,低着头看着脚。
他喜欢看着水流摸过鞋面的样子。
“大哥,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听着声音,林锋认出来了,是那一个叫做王五的家伙。
“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