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参,好大的山参啊。已经长成了人形,怕是有上百年了吧。
程晓亮心中暗喜,这玩意可是宝贝,能卖不少钱。
挖出了山参,拎着野鸡,程晓亮悠哉悠哉往山下走去。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按常理来说,那么陡峭的山路,往下走自然十分费劲。
可是程晓亮很快就发现了,自己下山,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如履平地。这倒是有点牛逼了。
自己穿越而来,网鱼,耕地这么久,终于等来了金手指?
你这金手指发的啥快递啊,速度有点慢。
差评,但打死也不退货。
回到家中,程平见程晓亮带回来这么大一颗山参,大为惊讶。晓亮,你这是从哪里挖的呀?
爷爷,刚才我去咱们地头下边山沟里转了转,发现了这个宝贝,还抓了一只野鸡。
对于这个解释,程平非但没有丝毫的怀疑。而且感到十分的欣喜,这么大一棵山参,能卖几两银子,程晓亮的媳妇,有着落了。
老天爷开眼啊。
程晓亮喝了口水,抬眼看了看程平。眉头却是一皱。
爷爷似乎是哪里不太对劲。头顶隐约有一团黑气。
按照自己看过的网文经验来说,这可是有疾病的征兆。难道爷爷病了。
心中不由一阵暗自叹息,哎,我要是懂医术就好了。
一念刚落,他的眼中,攸的闪过一道金光。
紧接着,爷爷的五脏六腑,赫然呈现在他的面前。
脑海中,先前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肝病严重。
啊。不是吧,自己没了爹娘,已经够惨了吧。唯一的亲人,也要离我而去吗?
他忍不住问道,可有方法医治?
很快,脑海中,闪出一张药方。
程晓亮发现,自己居然有了过目不忘之本领,只看了一眼,便牢牢记住了。
这药方之中,其余的都是寻常之物,唯有一样,需要配百年不老草,算是个稀罕物。
晓亮,今日里长问过孙家了,聘礼要一头毛驴,明日你把这山参拿到县城卖掉,看能不能买头毛驴回来。爷爷程平的话,让程晓亮回过神来。
卧槽,就那样,还要一头毛驴,给我一头驴,我都不娶。
。。。。。
第二天一大早,程晓亮就起床了。
用包袱小心的包好山参,朝着县城出发。
北山村,离着县城三十几里。
以前世程晓亮的病秧子身体,至少要走一上午的功夫。
而现在的程晓亮,一个时辰就到了县城外。这还是怕自己走的太快吓到行人,遇到行人,故意放慢了速度。
临水县,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在长安城东南不足百里。
县城边上,小清河蜿蜒而过。这也是县城得名的来历。
县城并不算太大,只有横竖几条街。
最繁华的街上,林立着几家药铺。
其中最大的一家,门面相当气派,飞拱的屋檐,朱漆的柱子,十分扎眼。如果不是两边悬挂了药字旗幡,程晓亮倒以为是个酒楼。
大门口上一块牌匾,写着瑞和堂三个大字,龙飞凤舞,颇有几分气势。
走进药铺里。
正面一张硕大的柜台,柜台后面,密密麻麻的药匣子,排的一人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