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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章 金銮殿上除奸恶 沙洲大漠隐忠良

但是外部对于刘信的猜测,却是众说纷纭,这个刘信不知是哪个荒山野岭跳出来的大尾巴狼,来到京都不到一个月,便从籍籍无名,直接拿到了天下英雄大会的榜首,震惊天下,又拒绝成为明宗内门弟子的机会,破格加入神机营,一夜之间,便从神机营的普通神机卫破格提升为神机营副统领,绝非仅仅靠皇帝的信任便能做到的。

有人猜测,刘信与英年早逝的太子同名,年纪也相仿,莫非当年的太子没有死?

也有人猜测,刘信莫非是剑阁传人?但是境界太低了一些。

不管刘信什么来历,但是成为神机营副统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各路官员争先想见一见这位当朝新贵,这位刘大人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见踪影。

三日后的傍晚,刘信带着一笑佛,丘宗堂,还有两名神机卫,悄悄的出了城,纵马向北飞驰而去。

五人的坐骑刚刚出城,京都四大城门已经关闭,就连城墙之上,都有重兵把守,原本伺机想跟出城去的人,顿时被拦在了城内,眼睁睁看在刘信几人的坐骑消失在夜幕中。

“刘大人,我等可是前往明宗?”一名神机卫问道。

“不,直接前往北齐!”

“是。”

这两人没有问原因,直接追随刘信策马而行,让刘信非常满意。

极影让刘信带两名护卫,本来刘信看好张三,没想到张三去了明宗,只得另外挑选了两人,这二人中,一人名叫黑虎,出身军方,尤其对西北特别熟悉,行军打仗很有一套,人也跟名字一样,高大威猛,跟老虎一样壮。

另外一个名叫木离,本是大内侍卫,护驾有功被选入神机营,最擅长追踪与反追踪,身材虽然矮小,却很精干,这两人是极影亲自推荐,刘信毫不犹豫的便选定了这二人。

至于不去明宗,自然有他的道理,若是有心人想算计刘信,京都无法追踪,定然会在明宗之外守株待兔,却没想到刘信连明宗都不去,直接去了北齐!

只要到了北齐,进入人族联军之内,除了像圣尊这样的通天高手,任何人恐怕也伤不了刘信一根毫毛了。

几人策马急行,白天赶路,夜间露宿荒郊野外,连续十几日,才来到三圣关,三圣关是大汉西北的第一屏障,有精兵把守,镇守三圣关的守将郭药师,是库郎元帅的部下,库郎元帅出身明宗,算是皇上一系的人,即使如此,刘信也没有惊动守城士兵,让库郎出面,混过了城门守卫关卡,走出三圣关,算是彻底离开了大汉地界。

大汉西北,是一片连绵不绝的荒漠,虽说是荒漠,却又夹杂着草原,密布的绿洲,因为人口稀少,又缺乏资源,便成了鸡肋一般的边境之地,一直被游牧为生的羌族人占据,因为沙漠占据了九成的地榆,此地故名为沙洲。

羌族人并不排外,相反,他们很欢迎南来的行人,尤其是汉人。

羌族的领地是通往北齐的必经之路,当然也是魔族南下的必经之路,相比嗜杀成性的魔族,人族前往北齐,抵挡魔族的各路援军,本就大受欢迎,更何况大汉作为九国盟的霸主,更是注重名声,因而约束士兵极严。

而且每次北齐面积辽阔,又有各国联军把守,如此多的人口,对于各种商品的需求自然庞大,尤其是北齐物资匮乏,要满足数十万人族联军,各国前往北齐的商贩络绎不绝,自然开辟出了一条沿途布满绿洲的商路,这些行商之人出手阔绰,更受让羌族人欢迎。

既然商人络绎不绝,自然衍生出了一种职业,一种让商人,羌族人同时憎恶的职业,盗匪,盗匪在何处都有,沙洲的盗匪尤其强悍,数百人,上千人的盗匪团伙不计其数,被人族联军围剿了几十次,还能纵横在沙洲,可见这些盗匪的实力,为了区别与普通盗匪,故而这些纵横与沙洲的盗匪被称之为沙盗。

刘信等人倒是不担心这些盗匪,只担心身后有没有追兵。

进入沙洲第一站,也是沙洲最大的几座小城之一,各国商人进入沙洲之前,都会在这里补给好各种资源,虽然远不及京都繁华,但是也人流涌动,各式扎堆的商客不计其数。

“有两队可疑人马,一队势力强大的人马!”转了一圈之后,木离便过来向刘信禀告。

丘宗堂说道,“实力强大的那一队人马是唐家的商队,贩卖药材,并且由唐四小姐带队,并无可疑之处!”

木离说道,“可疑的两队人马中,一队有三人,其中有一名三星武者,两名二星武者!”

丘宗堂说道,“这三人是唐家商队的暗卫,应该是防备沙盗的后手。”

木离继续说道,“另外一队有七人,三星高手两人,其中三人好像是炼气士或者阵符师,而且境界不低,”

如此强大的实力,几乎与刘信几人实力相当,但是炼气士加阵符师,跟武者相互配合的话,战斗力还能在提升一个层次。

刘信说道,“放心,那几人应该是楼兰国之人,目的跟我们一样,遇险的话,或许还能结成盟友!”

虽然不知刘信如何知道的,但是几人确是深信不疑。

几人买了五匹骆驼,经验丰富的丘宗堂,准备好了清水,食物,指南罗盘,地图,各种物资装满了五匹骆驼,几人等到傍晚,这才骑着马,赶着骆驼,跟着那些大型商队走进沙漠中,小城顿时人去楼空,几乎变作一座空城。

唐家不愧是大汉有名的商号,光是骆驼便有七百与匹,一众十几家商队中,唐家的货物占据了大半。

那位唐四小姐坐在一匹显眼的白骆驼上,分外显眼,虽然头上带着斗篷,但是显赫的身份,曼妙的身姿,清冷的气质,还是在商队中鹤立鸡群。

沙漠中,没有四季之分,只分黑夜与白昼,夜间沙漠的温度极低,行人必须穿上棉衣御寒,日间,太阳升起,沙漠会变成一个大蒸笼,这种时候赶路是非常危险的,恐怖的高温下,不但体力消耗严重,更容易脱水,别说人和马匹,骆驼长时间之下,也支持不住。

越是沙漠深处,这种昼夜差别越是明显。

所以进入沙漠的商客,都是夜间赶路,日间搭上帐篷休息。

商队很安静,只有马蹄声,骆驼的喘息声,偶尔传来驱赶骆驼的呼喝声。

只是带着骆驼,跟着商队,速度明显慢了许多,一夜马不停歇,行了不到百里。

天刚蒙蒙亮,前方一抹绿色印入眼帘。

“这是清湖寨,寨子有两千余人,我等正好在这里修整一日,补充淡水跟食物!”

黑虎似乎对这里极为熟悉,跟刘信解释道。

“不对劲!”刘信脸色忽然凝重起来。

木离鼻子深嗅了几下,皱眉说道,“有血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