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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八十六】鹿王

【an】——

关于打猎这件事,绒绒有自己的理论:脑子好用的鹿,多少有点神经衰弱,长不肥。

大老虎绒绒,虽然凑巧起了个人类小女孩的名字,却承载了这个星球上最优秀捕食者的基因。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森林小王子的名号。

只要它想,它什么都可以捕到。

但是由于身份的限制,它只能以鹿为食。

这种偏执,是高贵的,也是危险的。

很快,一次食物短缺,为我们证实了这句话。

由于草场萎缩,上了年纪的食草动物们,纷纷选择在月圆之夜自杀。

最糟糕的时候,我一天要参加十几个葬礼。

后来,动物们也觉得太麻烦,干脆以十个为单位凑成一场办。

一天,我参加完四场集体葬礼之后,独自走回洞穴。

看着这么多老朋友死去,是个累活儿,我很需要躺下,和绒绒聊一聊,嚼一点人参补一补。

夕阳下,我模糊看见了鹿王的身影。

据传说,这个鹿王有一百岁了,鹿角虬结如同老树,南山上的鹿群,全是它的子孙后代。

按理说,一个拥有上百个子孙后代的鹿王,应该生活得其乐融融才对。

可是我每次见到,它看上去都是那么孤单。

也许,活得长真不是一件好事。

它在树林里幽暗的地方驻足,回头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差点把我看得跪下。

绒绒没少吃它的孩子,我也有份。

没办法,我们就是一些渴望鲜血的生灵,我们需要杀死别的生灵来填饱肚子。

迫切需要,十万火急地需要。

即使是现在,我也很想来一碗新鲜的鹿血喝。

不需要原因,我就是渴望那种鲜活跳动的感觉。

它怜悯地注视了我一会儿,随后,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枝叶之间。

我知道,它们离开了,永远离开了。

在它们的传说里,南山不会再是故乡,而是个伤心之地。

那里有个蠢头蠢脑的老虎,和更加蠢头蠢脑的人类。

他们吃肉喝血,无恶不作,最后却因为一场草荒饿死了。

这次草荒,据说跟野兔有关系。

其实,野兔的酋长,我还挺熟,之前挖草根认识的。

不过听说它现在也不在了。

新酋长是个外来户,普通话不好,但是彪悍得很,人称南山兔爷。

兔爷带着手下外来户们,靠着好勇斗狠,在南山地带扎下根。

利用母兔子们对异族的好奇心,拼命繁殖,一窝一窝的混血儿们,降生在草场上。

混血兔子们的特点是,吃得多、跑得快、话少。

不是在吃草,就是在跑去吃草的路上,没有时间和别的生灵搭讪。

因此,我不认识一个混血朋友。

比起我日渐凋零的社交生活,大老虎绒绒,更关心自己日渐干瘪的肚子。

记得妈妈曾经对他说:森林小王子的腰围,不能低于四尺。

它很快就要接近这个底线了,并且天天为此发愁。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鹿的影子了。

我没有告诉绒绒,我亲眼见到鹿王的离去,我怕它也会走。

然后留我一个人,在这个逐渐枯萎的地方。

说来也奇怪,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离去。

好像我的人物设定里,根本就没有“离开”这个词。

我的出现,无法解释。

所以,我也没有什么理由离开。

就算是老鹿王,最后那个怜悯的眼神,也没有让我幡然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