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解忧便被雨水滴醒了,这算得喝了水,还顺便能清洗一下身子,待雨停了会儿,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不饿了,还挺活蹦乱跳的。
既然天不绝她,她也该好好活下去,念到此处,便加快了步子,要走出这片林子。
托着疲惫的身体,在大林子里经过一番波折,顺着水流,几日后终于踏进了一座城镇,只是,周边路过她的人均对她扫去异样的目光。
解忧看了看自己,浑身发臭,衣衫破烂,脸面脏污,连她是男是女都难以让人看出来,有点像个地地道道的小乞丐,如果忽略真的有人嫌弃的给她扔钱的话。
铜钱在她脚边不远处滑落,滚了几圈。
解忧无奈,便想低头去捡那枚铜钱,好歹也是一文钱,不要白不要。
只是,她还未下手,一双靴子将那枚钱踩在了地下,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解忧忍了忍,被人踩过也没事,还想再去捡,另一双发臭穿着破烂鞋的脚抵在了铜钱上。
解忧抬头,眯了眯眼,数了数,五个人,都是乞丐,略显老成。
“小伙子,外地的吧?我跟你说,做我们这行确实不容易,你还年轻,就别跟我这些老不死的抢饭碗了。”
“就是,没病没灾的,有手有脚,还来做这行。”
有人不耐烦,“滚滚滚,别在这儿碍着我们,念你是新来的,饶你一次。”
解忧咽了咽口水,只能睁着汪汪的眼睛看着他们,没办法,他们人多,个子比她高,力气比她大,硬碰硬,吃亏的肯定是她。
不过他们眼睛是真的不好使,她很像个小伙子么!
她默默退到一边,又瞟了眼这镇子的名字,有些眼熟。
长寿镇?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段记忆破开而来,充塞了她大脑,而那段记忆中,冲入她神经,唯一闪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叫做——夏天无。
她微微而笑,也不知怎会想到他,不过他看上去高贵得要死,可却是个十足十的混蛋,要是还能遇到他,她还真想捉弄他,其实他这个冷木头也会笑的嘛。
都过了三年了,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她这个王姑娘。
五个乞丐看着她怪怪的笑容,心里悲叹,更是认定了她,是个傻子。
被人欺负了还能笑的这么开心,不是傻子是什么?
解忧没在理会他们,乐呵呵的进入了长寿镇。
还好她没有把那些银子给那两人陪葬,不然这小日子她还真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只怕还没到龙海,她人已经没了。
找了个二流客栈住下,换了身衣衫,便去了一趟桃花堂。
“下一位。”
轻柔的声音从里头传出。
看着前一位离开房间,解忧推门而进。
软榻桌前,素衣女子盘腿而坐,很清然的面容,任何人看了都让人一阵酥然,解忧木然的点头,这个十七岁的女子确实,很美。
原来有钱,看病不仅有小房间,还能有这般的女子观赏,有钱,真好!
素衣女子愣了愣,对于男子的垂诞似乎也已见怪不怪了,又道,“冥公子,是要看何种病情?”
解忧在榻边坐下,忽然很乖的伸出手,素衣女子娓娓而笑,只道她不敢说,便搭上她的脉搏。
忽然,素衣女子秀眉微蹙,有些意外的看向她,“冥姑娘?”
解忧一惊,“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难道她打扮得一点也不像男子吗?要不是那几个乞丐喊她小伙子,她也想不出女扮男装的方法,现在却被这个人一眼认出来了。
太失败了。
素衣女子却是笑了笑,道,“冥姑娘难道不知,男女脉象可是有差别。”
“难怪。”解忧道,“既然你知道,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不是来看病的。”
“可你确实有病在身。”素衣女子皱眉,“你似乎受了点伤。”
“只是皮肉伤。”从山坡上滚下来过,擦点皮肉肯定是有的,跋山涉水走到这儿,可谓是一路艰辛。
至于胸口处的伤,也不知怎么回事,这两日好的很快,一点都不影响她,甚至还隐隐有愈合结巴的迹象,所以她也就不麻烦她看了。
素衣女子还是很好心,给她的皮外伤上了些药物,解忧又说道,“姐姐,你们这桃花堂可以收留人吗?”
素衣女子笑着解释,“可是可以,方好还剩一个小小的房间,不过可不是白住的,你要做点事情,譬如我,懂一点点医术,便来替人诊治一些小病什么的。”
“姐姐也是被收留的?”
素衣女子点头,边上药边与她搭话,“几月前,家乡水灾,父母兄弟皆亡,我无依无靠,得人指点才想来金陵,后来便在这桃花堂落了脚,冥姑娘若是想长久住下来,我可以给堂主说说。”
“不,不用,我住几天便走,其实,我是怕住客栈,把钱花光了,以后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解忧有些不好意思。
女子清苒一笑,嗔道,“冥姑娘怕把钱花光,怎还出得起钱进入这高等的病房?”
解忧反击,“那姐姐说自己略懂一点医术,怎会来高等房诊病?”
女子只好解释道,“家族以前是医药世家,略懂一些而已。”
“姐姐又谦虚了,你医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