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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林一

到底是小孩子,经不住吓,安歌把他嘴里的抹布拿出来,让林凡端了杯水来让他漱口,开始问问题。

你几岁了?

家在哪?

安歌看着这人一言不说,想了想换了个方式,你识字吗?

对面的人终于点了点头。

你上过学?

爹请的私塾先生。

安歌点了点头,这个时代,一般官宦世家的子弟,还是去的官学,而请私塾的,一般是女儿家或者商人。当然也有例外,比如一些身体不好的世家子弟,可能还是在家中请的私塾先生。

但是安歌看了看这人,一点都不像身体不好,因此家里应当是从商的。

那我送你回去?送你回家好吗?安歌蹲下来看着这人,眼神里清澈清朗。

小爷才不回去呢,小爷要浪迹天涯。

安歌笑了笑,看样子是个离家出走的孩子。

你要是不想回去呢,你就先在这呆着,但是不能偷不能抢,要干活的。

凭什么!倔强的声音。

安歌笑出了声,你说为什么?你吃我的住我的,你以为免费的?你是我什么人,在下是个生意人,你觉得在下傻吗?

默默地摇头。

那不就行了,你告诉我个你的名字吧,真名假名你自己编,一个称呼而已,但是要有,否则我们怎么叫你?

小孩嗫嚅半天,萧逸,我叫萧逸。但是他抬起头看了安歌一眼,像是想说什么。

但是你现在不想被人叫这个名字是吗?安歌想了一下,看见对面的小孩子点了点头。

那你现在和林凡住在一起,就叫林一吧,简单好记,也好写。安歌不假思索。

哦。有些不情愿的声音。

安歌摸摸他的头,转身让林凡带他进去洗一洗,自己和流苏出去给他买了几身衣服。

换了衣服出来的林一,看上去倒是一个机灵而清秀的小弟弟。大大的眼睛,白白嫩嫩的皮肤,倒是真真正正的邻家小少爷。

林一走出来还有些不好意思,站在林凡身后,扭扭捏捏的,安歌笑着打趣道:刚才不是还是小爷江上飘吗?怎么,现在害羞了?

林一看了安歌一眼,我不是怕你把我卖了抵债吗。三人听了笑得不亦乐乎。

四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安歌这才突然想起来,林凡我上次给你的那批图纸做得怎么样了?

林凡当下便将回屋拿了个盒子来,摆在桌子上,安歌招呼着大家一起看看。

盒子打开,有手镯项链耳坠戒指,更特别的是还有摆件。

这是安歌专门说的,因为装饰物哪里都需要,干脆自己做。

林一拿起一只镯子,这镯子巧妙在上面镶嵌的是双面的,一面是银白色的贝母,雕刻着一只翠鸟,另一面是红宝石,在边缘镶了一圈桂叶。

这个好看。林一拿着把玩了一圈说道。

安歌故意逗他,好看啊,不如你给我打工,然后攒钱买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