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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亡魂,得有人捍卫

省厅领导带着一丝疑惑的看向了宋副局长:这位是?

领导,您等会。宋副局长冷汗都下来了,眼前这个女人他不光认识,两天前,还去过他的办公室。

玲啊,这开会呢,你先回去,等会开完了,咱们说的事还能商量。老宋几步走了过去,近乎祈求的说着。

那个女人假笑着,笑的特别假:还能商量吗?

能!

昨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这个女人收起了笑容,冰冷着一张脸快步走向主席台,她没上去,只是轻手轻脚的把手里的照片支架打开,将相框内的遗照,摆在了那。

是。

那是证件上的寸照放大后改的遗照,陆远一眼就认了出来。

可,弟妹来这干嘛?出殡的事,怎么也得过了头七啊,这才两天!

你这是什么意思?凌局开口了,话里话外带着一股火。

媳妇扭过头看着凌局说道:你别害怕,我不是来捣乱的,就说几句话,说完,我就走。

你凌局让这个女人噎的不会说话了。

她,趁着这个间隙开口道:各位,我在门口听了半天了,今天的是庆功大会刚刚完成的部分是论功行赏,接下来,应该是说说不足之处了,那说谁呢?整个案子里,唯一出大错的人,只有我丈夫。回手一指:他叫。

你们可能有认识的,也可能有没见过的,都不重要了。

她突然提高音量说道:因为他说不了了!

这个女人在众人的眼中成了焦点,她,无所畏惧,那么多警察看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还能鼓起勇气的面对所有人的目光敢回瞪回去,心里一定有着大执着。

我不允许你们说他,一个字都不许说,是,在你们这些人的眼里也许不是个好警察,但,在我眼里,他是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所以,这样一个男人的尊严,得有个人什么来维护。这一点,我这个做媳妇的,当仁不让!

她握紧了拳头,明显有些紧张,但,一点都没有磕巴:你们得知道,得知道知道,一个当了十几年警察的人为什么成了接下来唯一被数落的人。

这是我儿子。这个女人把自己孩子拽到了身前,那个孩子刚刚长到她的胸腹之间,还在长身体:几个月前被查出了白血病需要换骨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把已经抓到手的犯人送上了去京城的飞机,因为他不光是个警察,还是个爹,他所面临的选择,是要么放弃手里的案子让这个犯人为自己儿子捐骨髓,要么,去监狱里劝自己亲手抓到的犯人为儿子捐骨髓。

那不可能。

没有一个犯人会把骨髓捐给抓自己的警察家属,要不然,我们家那口子也不至于走到今天的这一步。

她抹了一把眼泪,嘴咧开了,气音此起彼伏:他是个好男人,是个爷们,是敢为了家,为了孩子承担一切的人。只是,你们都不知道他有多爱身上的这身警服,没有这份爱,大可以直接辞职,干点什么不吃饭?!可没有,他在绝路上周旋,在养家和人情间前前后后的踱步,被人利用,被人陷害,挣扎到最后,我们见的最后一面竟然是从机场回来,孩子手术成功的那一天。之后,看见的只有尸体。

他走了,心甘情愿的走了,临走,还要拿自己的命去拼罪犯的命,想要的,就是进烈士陵园!

这就是你们眼里的坏警察,这就是台上的几位领导马上就要说出来的反面教材。他,是我的男人,是我今生不换、下辈子还要嫁给他过踏实日子的男人。她在哽咽中咽了一口口水: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让他当警察,哪怕去街边卖水果,哪怕亲眼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病魔折磨下痛苦,我们认了!

认了。

那个女人说到这,领着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转身站到照片前:给你爸跪下。

说完,母子俩跪了下去。

碰。

一个头跪在了地上。

此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敬礼!

唰。

全场所有人整齐如一的冲着遗像照片敬礼。

只是,这副遗像不会因为闹了这么一通就被摆在烈士陵园里,这个名字也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被人忘记,可憋了一肚子话的媳妇今天却必须来,有些话也必须说,她,不能让人侮辱自己的丈夫,和,已经不属于丈夫的警徽、警服。

光芒下,所有的一切被定格,只有会场主席台后方高挂的警徽在阳光里闪耀,那鲜血铸造的颜色,光芒刺眼。

第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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