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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求饶

徐荣和郑康磊此时心里皆都是别提有多后悔了。

郑康磊倒是还好些,这个案子本来就没什么胜算,顶多就是少陪点钱,如此,输给自己老师宋志杰倒也算不上是多么丢脸的事实。

至于徐荣就更加懵逼了,徒弟打老师,这怎么看都是必输的嘛。

尤其是他想着不让对方打官司都不行,因为有合同在,因为对方在他的案子上并没有什么违反合同以及违规行为。

简直了……

怎么办,好像不管官司打得怎么样他都得赔钱,至少得赔一部分。

此刻徐荣感觉就跟做梦似的,好端端的,突然就得赔别人几万块……

就是在这种,关于熊孩子打碎相机一案,开庭了。

依旧还是孙宇已经很熟悉的程序,宣读起诉状,应诉状,举证质证。

只是这一次,原本没有什么表情的郑康磊现在已经有点不太对。

原本他觉得这个案子是无所谓的,输了就输了,但是上了庭之后,才算是了解了他老师的压迫力。

孙宇则是现在有点想要打哈欠,庭审的这部分阶段真的没什么太大的意思,甚至于很多人看庭审视频都会无聊到睡着。

会觉得那举证质证什么的有点莫名其妙。

比如宋志杰这边出示了现场监控视频,里面都能很清晰地看到,是小孩一把将相机拽下来的。

但是郑康磊依旧在说,真实性无异议,证明力度有异议,这个视频只能证明小孩有过拽拉的行为,并不一定和相机掉落之间有着因果关系,相机掉落,也可能是因为没放稳当。

感觉是在胡说八道,那明明是他拽下来的……

别感觉,法庭上面对着板上钉钉的证据你总得找出反驳的理由来。

明明写了借条上面还有签名和手印等等,以及转账记录,外行人看来证据充分到无法反驳,但是你打官司请律师,那能不给你反驳吗。

然后就是法庭辩论。

这里对面的郑康磊提出了,说因为孙宇并没有给相机镜头加盖,以及相机肩带垂落,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人不小心带下来。

所以,其对于镜头摔坏的结果,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实话实说,尽管在法庭上,听了这话孙宇都有点忍不住。

我相机好端端的放在桌上,而且还是很靠里面的地方,这东西可是很有分量的,我踏马能想到会有人直接那么一把拽的?

这其实就是法律里经常所说的,行为人应当预见到什么什么事情的发生。

比如最简单的故意伤害,你一刀砍过去,你应当预见到你这一刀过去别人会受伤,这是显而易见的。

不是你说你想不到就想不到的。

但是孙宇的辩驳完全就是自我想法,在法庭上并不作数,而宋志杰就不一样了,人家很快就证明了他这么贵的律师费绝不是白拿的。

宋志杰竟然做了一个试验演示,先是证明了首先加不加盖对于结果并没有影响,镜头是很脆弱的,那个高度不提,他还拆解监控视频里小孩子的动作,小孩拽了之后就要跑,是有一个向下甩的动作的。

这证明了就算是孙宇给相机加了盖子,里面的镜头依旧会被熊孩子弄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