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某些接近泥人水平的小说,比如《我没想当救世主啊》,至少有泥人七八成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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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王影业肯定是比不了的,但他新新电影公司,要保住老二位置,就得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每发现一部连载小说的潜力,就要第一时间得到电影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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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搞不到好小说版权的电影公司,肯定会倒闭一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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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回答传来,打断熊正初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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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老板,这是一篇历史题材,名叫《窃清》,写的是一个从未有人写过的新题材,一旦发表.......想来能有所好评。”胡良昂首道,语气里透着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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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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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正初咀嚼着这个名字,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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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历史题材,那这个清,莫不是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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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么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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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泥人的,管他什么题材,自然是闭眼签,但其他的,多少得看个两三期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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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胡良继续道:“让熊老板见笑,这部小说乃是在下拙作,版权就在我手里,熊老板可以买本过两天出版的摩登时代看看。若是喜欢,我们随时可以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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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好,好好!”熊正初一听是胡良写的,顿时没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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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这年纪,要是有才早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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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抚掌笑道,“没想到胡主编自己也是位如泥人般的大才子,失敬失敬!等杂志出版,我一定第一时间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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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聊了一会,熊正初起身去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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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里只剩下胡良和李太常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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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脸上的笑容消失,凑近李太常,飞快地将自己被67号的人跟踪的事简略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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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常静静听完,拍拍胡良的肩膀,“我恰好认识吴秋棠。过两日我去打个招呼,想来应该是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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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在事情没有平息之前,老胡你最好还是先藏起来,暂时不要去杂志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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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心说李太常投资电影、担任男主角,同熊正初交好,连67号的人都相熟,自己猜测没错,李主编果然大有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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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恭恭敬敬道:“李主编,我已经搬家了,有事打我在湖社的电话就好,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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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常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事,自己之前想到一个剧本,想给熊正初的,结果他不要,当下道:“老胡,刚才说到国夏及新华电影公司,倒是想起来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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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同熊老板吃饭,想了一个不错的剧本,但熊老板看不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