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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给芳华挖个坑

「......我是您的忠实读者......自上月起,经理安排我在‘玻璃电台”的晚间节目中,播讲您的言情小说。节目播出后,听者云集,广告收入亦随之激增。然公司老板利欲熏心,我听说竟无半分稿酬支付于先生,此举与窃贼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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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小女子心中实为不忿,故特修书一封,恳请先生能与公司交涉,取回应得之酬劳,以正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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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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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常对这个名字有印象,他偶尔也会听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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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这个“玻璃电台”这电台属于新新公司,是第一家大夏人自己设立的广播电台,节目种类繁多,新闻、商情、赌马、粤调、苏调、小说连播等娱乐节目。因电台所在大楼四周用玻璃装饰,故被魔都人称“玻璃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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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八年,大夏民国政府公布了《广播条例》,允许民间资本创办广播电台。不过八年时光,魔都的广播电台犹如雨后春笋。抗战后,这些曾经自由发声的电台,大半被直接或间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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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残存的在租界当局登记注册的三十一家民营电台,则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它们与日本占领当局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谅解:放弃反日与政治内容,以换取播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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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玻璃电台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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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能同这个新新公司搞个合作,广告分成。”他心想,将这封信仔细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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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堆的底部,他翻出一封熟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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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熟悉的粉色信封,右下角一个小小的咖啡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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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自从上次寄来华懋饭店大厅经理的证言后,芳华已经好久没有来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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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气,也算出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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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常拆开信,信笺上格式工整的娟秀字迹带着一丝清冷气息的墨香扑面而来,正是出自“芳华”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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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人先生尊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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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书,特为一事相告。我近来加入泥人先生书迷所组之护卫团,其间结识一位男读者,名曰王动。此人颇具见地,提议团中众人皆贡献自身富有戏剧性之经历,以为泥人先生创作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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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常读到此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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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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