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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了。”陆玮举起手宣布结论,“有其主必有其仆,你们俩的自我感觉,可真够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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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一一窃笑,小青的这点自信,可是她在国子监连续改造了五年,才终于小有成就的。这会儿放出去独当一面,终于把那点现代女性的强硬,****了这么一点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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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个好东西。”苏一一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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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糖炒栗子?”陆玮不大感兴趣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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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倒还真是近朱者赤啊,学得跟我一样嘴馋……”苏一一无语,直接把纸包打开,“给你这玩意儿,写企划案涂涂改改地就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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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竖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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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横笔呢”苏一一对这个北刘的称呼很有喜感,“这叫做铅笔,写起字来方便多了。你写惯了毛笔,可能刚开始会觉得别扭。不过习惯之后,你就会发现它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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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过,但不如毛笔字写出来漂亮。”陆玮对这新型事物不大感冒。作为北刘的贵族,铅笔这种新式物种,也得了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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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常写毛笔已经习惯了,自然觉得那个好。但写这种计划表啊企划案什么的,还是铅笔更好。你用毛笔写的白纸黑字,能改动么?用铅笔则不用,拿块皮筋,就能把字迹擦掉,然后把自己改过的字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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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代的皮筋,有一点像皮的功能,这也是苏一一后来发现的。因此,她暂时歇了发明橡皮的心思。照自己这种发明速度,爱迪生都该甘拜下风了,还是适当低调一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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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去不去一一女儿国?”陆玮收起了宣纸和笔,刚要迈步,又回过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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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一块儿交给了小青,我不费这心思。”苏一一懒洋洋地摇头,让伙计给她换杯新沏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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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要进宫面圣,你不去拿两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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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宫?”苏一一最近过得实在悠闲,压根儿忘了这一茬,“不对啊,秀女不是要三个月吗?现在……这不才过了两个月么?是你记错了日子,还是我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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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玮解释:“是这样的,后天这种场合,一般的秀女是不用觐见的,只是几个大臣之女,给皇上过过目,到时候册封的时候,才能心里有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