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就不说害怕了,再害怕也要忍着。
也不是谁都害怕,有些人经常见死人,逃荒的时候也做过不少从死人身上找肉和衣服钱财的事情。
年轻一代里也有人遇到过这种事情,天下太平实际上也就三四年,至今仍旧有大部分地方处于战火和灾难之中。
干活最起劲的还是胡人,胡人也可以分为多个,有的是突厥人,有的是蒙古人,有的是契丹人,还有土蕃人和鲜卑人。
这些都是之前统治这个地区的势力,有的二十多年,有的刚几年就被推翻了。
就像是部落之间的投降一样,大家都对投降的事情没过多的羞耻感。
投降确实是不好,确实是自己软弱,但上升到羞愧自杀就很离谱了。
草原男儿没有那么强的道德观念,投降就像是打劫一样正常。
尤其是遇到北极武这种一个人击溃两千多人的杀神,投降这种人不损自身威名。
擅长抢劫的胡人很快就把一套完好的铠甲拿到了北极武面前。
窝阔急和两个胡人将铠甲分成三部分搬过来,跪在地上举起衣服。
“主人,这是千户的重铠!”
北极武对那个千户有印象,因为对方穿的衣服最好,所以优先杀他。
铠甲分为三部分。
上部分是能够保护脑袋和后颈的头盔。
中部分披膊与护肩连成一件。
下部分胸背甲与护腿连成另一件,以两根肩带前后系接,套于披膊护肩之上。
一般还会套上披风。
不过面对万箭齐发的场景,这种铠甲的防御力还是有限。
北极武看着这些胡人,微笑说:“好,放在我的马车上,其余的盔甲你们自己分了吧,一人一套,只给那些能上阵杀敌的人用!”
窝阔急激动道:“是!主人!”
北极武笑着说:“叫我族长就行了,你们不是奴隶,是我山农族的勇士。”
窝阔急等人高兴道:“谢族长抬举!”
北极武需要有人帮自己做事,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自己来做。
有些人没胆子去战斗,也没保护自己和家园的勇气,那么自然就没有地位。
北极武骑着马慢悠悠的走向附近的女人们。
“地位是打出来的,在我们山农族,权力和地位是依靠实力获得,而不是花言巧语,更不是在后方安逸的过好日子就能和那些出生入死的勇士一样。”
“从那些俘虏里挑选一个健康的骑马回去,让北原卫的人赶紧过来收拾尸体,免得被狗吃了!”
“每个尸体一石粮食,每个俘虏十石粮食可以赎回,我这里大概三百个俘虏,愿意投降的就不用回去了,有家有室的回去团聚。”
北极武主要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且人多了容易引起混乱。
一个人能轻松杀掉几百人,管理起来就麻烦很多。
家里的女人派不上用场,李冰李红还有姜蓉等人都害怕的不敢说话。
这个时候麻土钗靠近说:“先生,县里人估计明天才能到,晚上这里怎么办?”
北极武直接说:“留五十人在这里守着,其余人回家吃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