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直向前走,到了申九姑的消失之处。
长街空无一人,只有夜风卷起废纸和树叶,到处乱飞,唰唰作响,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林风喃喃地说。
“什么意思?”金若兰问。
“这是我父亲常常说的一句话。”林风回答。
“我们都不是圣人或者菩萨,即使身入地狱,也拯救不了世人。”金若兰说。
曾经,林风发誓要拯救众生,用自己的医术和林家的财产,至少让视线所及之内的百姓不受病痛困扰和精神疾苦。
中医悬壶济世,与西医的商业医院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个是与人为善,一个与钱结缘。
“不要动任何代人受过的心思,性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没有了。冲动之下答应别人容易,再回头就晚了。”金若兰隐约看到林风所想,脸上立刻露出了悲哀的苦笑。
“上次你说,我对郭宝鹃的关心已经过度,但我想说的是,我始终把于树看成是兄弟,把宝鹃看成是妹妹,愿意为了保全他们的幸福,竭尽全力去做。我甚至想过,当危险来临之时,我将化身为擎天之伞,替他们遮风挡雨,不畏牺牲。直到这一刻,我的想法都没有改变过。”林风说。
“林风,你这样做,也许会成为世人尊崇的榜样,但你有没有想到过,你这样做的同时,已经伤害了身边的人?你不是一个人,林氏一族还等着你去发扬光大,令尊只有一个儿子……”金若兰深吸了一口气,但却无法再说下去。
林风的这种想法如果放在古代,的确能够成为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大人物,但是,以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来衡量,却是另外一种愚昧行为。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于树和宝鹃失去孩子——”林风说。
“你做不到,却逆天而行,殊为不智。”金若兰的眼中有泪水簌簌滑落。
“你的意思,我们只能认输?”林风问。
“有的时候,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是认输,而是必输。”金若兰回答。
他们向前走了一阵,一栋大厦的背面高墙之上出现了一幅画,正是那棵人参巨树,跟大屏幕上出现的一模一样。
“就是这棵树,每一条根须都变成一个绳套,仿佛等着那些贪婪的人自己把绞索套到脖子上去。可是当时那种情况下,人人狂热到不能自已,就算是给他们套上绞索,后面的人也会趋之若鹜。”林风说。
“这棵大树似乎饱含饱含哲理。”金若兰说,“人参的根须是绳套,其实,对于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来说,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绳套,等待我们,愿者上钩。”
很多人自动把脖子钻进绳套里的时候,正是觉得梦想成功之时,根本不会意识到,末日已经来临。其实,参帮祸害世人的同时,也给了世人警示,而不是一味地把所有人拖下水。这其中的哲理,有人看透,有人看不透,也就导致了最终不同的命运。
“我记得于大龙说过。他派人进入大雪山的目的,就是炸毁巨树,断绝参帮的根基。虽然没有成功,但这方向总是没错的。”金若兰说。
“那太难了,那太难了。”林风摇头。
按照常识,大树越高,根基越深,两者永远成正比。试想一下,如果一棵人参能够长成大树,那么它的根须或许已经插遍了大雪山,根本无法斩草除根。
对于植物来说,只要有根须留下,到了春天,一场雨过去,漫山遍野,重新生机勃勃。
“除非炸平了大雪山,把高山变为洼地,或许才有最终胜利的机会。”林风说。
他记得,在某一次世界药材大会上,有外国人提出要对药材进行保护性开采,就像海洋的休渔期一样,当场就遭到很多植物学家的驳斥。
实际上,植物跟动物不同,衍生能力十分强悍,只要有一颗种子、一丝根须留在地底,等到春风雨露来临的合适时机,就能破土而出。
再举一个最根本的例子,千年之前莲的种子到了现在仍然能够发芽。这就是植物的种子的力量,其生存能力远远大于动物的细胞。地球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每一个大毁灭时期,植物总能幸存,而动物却濒临灭绝。
“我们都太悲观了。”金若兰说。
“越是了解事实,才越发明白,参帮不可战胜,就像神秘莫测的大自然一样。科学家常说人定胜天,但是,天是不可战胜的,就等于是我们的生命本身那样。人不可能战胜自己,也不可能杀死自己,这是一个最大的悖论,十分荒谬。申九姑把这幅画留在这里,就是想告诉我们,参帮不可战胜。”林风说。
两人站了很久,一直观察那棵大树。
人参根须变成了绳套,在他们眼中越来越大,越来越诡异,仿佛随时都能套在那些无辜者头上,夺走他们的一切。
林风忽然觉得,这棵人参巨树就像人类面对的无解绝症一样,跟着死神同步而来,附着在死神的翅膀上,向着那些病人狰狞而笑。
于家遭遇这种厄运,等于是每个人都染上了绝症,最终无力挣扎,郁郁而死。
这样解释的话,林风心里稍微好受一点。每一天,医院里都会有死于绝症的人,在亲人的痛哭声中送往太平间。现在,于家人面对的正是绝症,无法和解,无法治疗,无法挣脱,死亡变成了一种誓约,指日可待。
林风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林怀远打来的。
他接了电话,林怀远的声音极度低沉:“林风,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林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