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绩最喜欢找身体右侧,第3根肋骨之下的位置下手。
从那里捅进去,焰型匕首就会戳破人类的肝脏。
1旦得手,那就是必死无疑。
若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位于这些野人身后的肾脏部位也是1个很好的选择。
焰型匕首是罗绩从1位蛇派狩魔猎人手上抢来的,它既危险又阴险。
这把匕首能抗住鸣狐之刃的斩击而未有损伤,光凭这1点就能证明,它的段位不输于名物鸣狐。
罗绩知道这把匕首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只可惜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但这不会减少罗绩对其的重视程度。
这把匕首的尖端并不是很锋利,焰型匕首的尖端其实是扁平的3棱形。
罗绩曾经用它进行过实验,结果他只是稍微用力,焰型匕首就能轻松捅穿1巴掌厚的水泥墙。
现在这些野人连衣服都没有,所以根本就不可能挡得住这种利刃。
罗绩只要随手1捅,焰型匕首就能至少刺入5厘米的深度。
1旦得手之后,他都不用刻意搅动焰型匕首。他只要把这把家伙再拔出来,就能给对方造成惨烈的2次伤害。
当罗绩这么做的时候,他是故意的。
罗绩就是要让野人尽可能发出痛呼之声,因为这种声音同样也是有效的打击手段。
据说在属于冷兵器的年代,人类中曾经出现过能以1当百的武神。
这些武神都有着匪夷所思的战绩,每个人都能杀光1支军队。
罗绩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夸大还是事实,不过罗绩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这样的武神。
就算面前的这些野人站着不动,想要拿1把刀就杀光他们,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现在他们都手持武器,1个个都是气势旺盛。
所以罗绩要用鲜血和死亡削弱这些敌人的士气,打击这群疯狗的战斗意志。
这样就算不能吓跑他们,至少也能降低他在未来18分钟时间里的生存难度。
手持打刀和焰型匕首,罗绩花了35秒钟,凿穿了这群野人的阵型。
这些野人刚才差不多是1个横队,所以要杀穿他们的队列,难度不算太大。
1脚踹飞还挂在自己刀上的那个蠢货,罗绩转身,准备重新穿梭1次敌阵。
现在的他必须快速移动,1刻都不敢停下。
因为也只有这样,他才能不被包围。
除了不断冲乱敌人的阵线外,罗绩还要尽可能吸引这些野人的仇恨。
为了嘲讽住这里的每1个敌人,他还不能跑得太快,也不能跑得太远。
只要发现哪里有人看向蕾妮,他就得冲过去,重新把对方的怒火吸引到自己身上。
就在罗绩奋勇作战时,蕾妮就在他身后不远处。
小女巫紧紧捏着手中的枪,虽然眼中已然噙满泪水,但却不敢离开她的岗位。
她看着罗绩朝着敌人最多的地方杀去,然后白发死神的身影就被敌人完全遮住了。
要不是还能听些野人的惨叫,蕾妮都不知道罗绩现在是什么状况。
就像是1块大石突然掉进水塘,野人的队列先是轰然炸开,随后又重新聚拢,试图围住那块讨厌的臭石头。
然而他们的包围太没有章法,所以那个白头发的年轻人携着风声,很快就从人堆里突了出来。
就算只是旁观,这样的冒险也已经让蕾妮心惊肉跳,但罗绩却还在继续他的冒险。
他甚至都没有歇息,而是立刻转向侧面,用吼叫吸引位于阵线另1侧的野人。
手持双刀的他俨然是1个最无畏的斗牛士,他凭着自己的勇气,逗引着那1群已经发狂的公牛。
只要有人胆敢追的太近,斗牛士都会发出致命1击,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出头的椽子先烂。
如果有人绕到前方挡住去路,罗绩也不会贸然选择改变方向。
哪怕前方只有30厘米的缝隙,银发的斗牛士也敢往那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