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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章节

第二十一章

钉耙锋利的金属刺竟然刺不穿猪皮,若不是被卷曲的猪..毛给缠住,谁能想到,这是与人类幸存者交过手的野猪高手?

不去想人类与猪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一头母猪能够庇护十二头猪崽活到现在,肯定不能等闲视之,若是遇到小猪仔,程前还有可能试探一番,可遇到超级野猪,不跑就真的智商欠费了。

野猪是从小村那儿出现的,虽然看上去很近,实际上隔着不大不小的沟壑,若是人类,怎么着也要十几分钟绕路。但程前不会去将生存希望寄托在野猪的跳跃能力上,所以能跑多远是多远。

“嗷嗷嗷……。”

野猪发出欢快的叫声,显然不是热烈欢迎,而是即将得到食物的兴奋。

此时,程前绝不会放弃生存的希望,更不会放弃背包上的萝莉,至于几位野生丧尸同胞,对不起了……。

记录:离开小城两个小时二十分钟,七只丧尸全军覆灭,携带物资损失殆尽,唯二幸存者,程前,短发萝莉。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再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相信早已出了野猪的领地,程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物资。

首先丢掉的是黄金珠宝,这些东西在一号丧尸身上,其次是各种野营装备,包括烧烤架以及酒精炉,这是二号丧尸。其次是各种看似有用,又不知道怎么用的物资装备,这些在三号以及四号丧尸身上,至于五六七号,则是备用丧尸。

如今尚存的物资有,斩马..刀,猎枪,百多发猎枪子弹,牛肉冷藏箱,以及很多性感小裤裤,两套运动服,以及短发萝莉丧尸一枚,不包括,短发萝莉脖子上的五斤肉干。

事实证明,携带骡子丧尸是个英明的决定,若不是这些骡子,野猪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虽然损失的黄金虽然可惜,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物资,只要平安到下一作城市,什么物资没有?

“可惜了酒精炉,烤肉架,现在我也要学特种兵了……。”

程前不习惯吃生的,即使是生牛肉,但为了补充消耗的体力,他又必须进食,反倒是短发萝莉更加大气,有了生牛肉,就不再理会肉干,显然知道,什么更有营养。

生牛肉的味道并不差,更何况程前是在海鲜市场弄到的牛里脊,吃在嘴里香甜可口,远比熟牛肉更加有味,可程前就是不喜欢。

若是小萝莉恢复人类思想,肯定会说上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三斤牛肉下肚,程前就像被充了电的暖宝宝,整个人都热乎乎的,二百克生牛肉能让特种兵高强度训练一天,一千五百克可以让七个特种兵相爱相杀到天黑,程前就更不用说了,迈着双腿,又开始风一般的浪。

食物暂时充足,程前不会去节外生枝,此时已是下午,过不了多久,夜色就要降临,若是找不到城市,他就必须去寻找一处坚固的房屋,为过夜做准备。

等程前开始准备物色房屋时,远处的路口,百十辆汽车相互撞击塞堵的车祸现场让他欢喜。这么密集的车辆,说明城市终于要到了,这么多车一起出逃,那个小镇能有这份家当?

被撞毁的车辆只是少数,大多数车辆都是被遗弃的,其中还有两辆警车,也不知道当时坐在里面的警察是维持秩序,还是同样出逃。

在这个车辆中间,还能看到被撕碎的白骨,倒是一辆远程大巴士,让程前觉得,今天的落脚点有着落了。

让程前做出这个决定,除了城市还有不远的距离,就算及时赶到,也未必能安置下来外,那些被困在车里的丧尸,也让他更加安心,既然野兽没有吃掉车里的丧尸,说明野兽还没进化到打开车门的程度。

怀着轻松愉悦的心情,程前很无聊的调戏这车内被困住的同类,一只看上去打扮时髦,长腿丝袜的丧尸,让他用牛肉斗的快要发疯,可他就是不给。

有着暗红色长发的美女丧尸旁边,是一具被撕咬过的骸骨。

但凡能吃掉的都被吃掉了,程前喜欢美女,也不歧视丧尸,但他讨厌吃过人的丧尸,虽然短发萝莉也有可能吃人,可谁让他愿意呢?

仔细观察这只没有经过风催雨打的美女丧尸,程前发现,这只丧尸的拟人化也很高,高高的颧骨还没有蜕变成人形木乃伊,皮肤虽然不怎么好,但绝对不黑,唯有两只浑浊的眼睛,一看就不对劲儿。

丧尸的眼睛是没有眼白的,同样也不黑,浑浊的就像烧过头的玻璃球,这一点从自己还有短发萝莉身上,最是直观,所以程前没有与人类接触的打算,就算帆布手套能包住爪子也不会。就是因为自己一目了然的眼睛。

吃过人的丧尸,表情更凶狠,牙齿更锋利,爪子更能轻松的刨开车内装饰,在她面前的塑料椅子,已经被抓透了。

当然,程前注意的不只是这些,他还在仔细观察丧尸的bra,淡蓝色的bra,曾经挤出的事业线已消失不见,这让程前怀疑,短发萝莉的小蓓蕾也是同样消失掉的,男丧尸消耗肌肉,女丧尸可不就消耗脂肪么?

大致检查了大型巴士,程前没发现血迹与碎尸片等恶心的东西出现,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将短发萝莉解放出来。程前便开始准备今天的新房。

“嗷嗷嗷……。”(别跑太远,小心被怪物吃掉……。)

心里说的与嘴上说的永远无法形成一致,这也是丧尸的悲哀,好在程前已经习惯,只是习惯性的交代了几句,就开始寻宝了,首先是各种行李,若是能在里面找到酒精炉与酒精就好了。

人类的东西,程前都用不上,而只能花钱坐长途巴士的人,一般不会有黄金。倒是不少情趣用品被翻找出来,应该都是在外地打工,解决生理问题时用的,对此程前深感厌恶,全都是男用,难道就没女生携带么?

终于,程前惊喜的看着一桶高级花生油,这是哪个奇葩?竟然带花生油上车?难道不知道,这玩意儿属于违禁品?万一着火,可就是一车人的小命。

“小乖,过来,吃烤肉啦……。”

程前嗷嗷的大叫,一扭头,差点被吓死,短发萝莉正在与一只半人高的野兽对峙,这只野兽怎么看,都像一只比熊,但程前绝不认为对方可爱。

那张开的大嘴里,牙齿排列的锋利程度都比得上鲨鱼了。

不能使用猎枪,因为猎枪一开火就是一大片,说不定比熊没被干掉,小萝莉就成了筛子,所以程前抽出斩马..刀冲了上去。

程前突然发动,让比熊感受到了威胁,他弓身炸毛,也立刻发动了攻击。

眼看短发萝莉就要被咬碎脑袋,程前心中隐藏的暴烈顿时引发,发出一声响雷般的怒吼。

“嗷……。”

这愤怒的吼声,属于高等丧尸的怒吼,比熊还没什么反应,同为丧尸的小萝莉却被吓到了。啪嗒一声摔倒在地上,两只小爪子抱住脑袋发抖。

而扑空的比熊突然犹豫起来,是继续吃短发萝莉,还是吃冲向它的程前?因为对它来说,都一样。在它看来只要数量不超过十只,丧尸就只是笨拙的食物。

可惜比熊不知道,丧尸里也有变态。

程前猛冲上前,斩马便挥出有史以来,威力最为强大的竖劈,从上往下劈砍,是基础刀法中威力最大的一招,应对这一招,很难格挡。但也是很不容易运用的一招,因为劈砍成线,很容易就会被躲开。

比熊只来得避开脑袋,锋利的刀锋便狠狠地斩进比熊的肩头,比熊立刻疼得猛地跳起,连带卡在肩头的斩马..刀也被带走。

就在这时,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比熊裂开的大嘴,然后就是“轰……”。

比熊被无数钢珠蹦飞,并随着钢珠的力度带的向后跌落。

就在这时,程前甚至来不及开第二枪,抽出黑鞘唐刀,猛地扑到比熊身前,抱着它的脖子一起摔在地上。

比熊还想挣扎着用满口血沫的大嘴撕咬,可随着程前用力扭动刀柄,比熊便再次喷出血沫,伸长舌头不动了……。

丧尸也会呼吸,只是丧尸气息悠长,即使剧烈运动,也不会急促喘息,程前打破了常理。这一刻,他不停地吸气呼气,眼珠子死死的瞪着心脏被唐刀绞碎的比熊,又看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短发萝莉,

今天,比熊狠狠地给程前上了一课,什么叫做意外,什么叫做突发事件。

一开始他就不该让短发萝莉离开,应该放到车内才对,既然在小镇内,他都能将短发萝莉锁在房子里,为什么到了外面,反而忽略?

显然,这是程前对自己太过自信,他认为就算有什么危险,自己也能照顾到,可他忘了,自己同样也只是一只丧尸,除了会用武器,力量更大,其他根本无法与兽类猎食者相比。

若是这只比熊再强大一些,说不定今天被干掉的,就是他了。

将短发萝莉从地上拉起来,也不管她是否理解,紧紧将她拥入怀中,不停地抚摸她的后背。直到短发萝莉不再颤抖,程前才将她送上大巴,然后将她拴在行李架上。

地面上死去的比熊,散发着异常刺鼻的血腥。

当然,相对于程前来说,刺鼻的血腥就成了花蜜般的甜美,让他有扑上去撕开毛发,咬碎血肉吞噬的冲动。好在,肠胃很久没有饥饿了,这种本能的冲动,还无法让他丧失理智。

说实话,程前不是没有吃过狗肉,牛头喜欢吃花江狗肉,尤其是贵州人开的狗肉馆,只要到了冬天,总会去补补元气,程前不反感狗肉,相比花江狗肉,他更喜欢吃黄焖。

眼前这只比熊体积不小,看得出,这是一只小比熊,应该是大巴车上某位女生的宠物,守在这里,应该是将这里当做领地,难怪没办法吃掉汽车类的丧尸,这只比熊还没进化到撕开汽车的地步。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只丧尸,都有权利吃掉食物,尤其是一只血肉能量充沛到极致的变异生物,问题是,怎么吃?黄焖狗肉不错,可他不会啊?

事实证明,短发萝莉更喜欢生吃,为了避免比熊的血气被其他生物嗅到,从而引发新的危险,程前将比熊弄上大巴,然后将门窗紧闭,再喷上花露水和能找到的各种香水,接着就开始分解猎物。

每次程前都先切下一大块放在塑料袋,然后再切下一小块塞进萝莉嘴里,然后再切下一大块……如此反复,只有这样,短发萝莉才不会把自己弄的血糊糊的,虽然喂食很有成就感,可程前更希望,小乖乖学会吃熟食。

比熊的肉并不多,二十斤不到,其他的都是皮毛内脏,还有头爪,这些被程前放在包里远远扔掉,也许其他丧尸会认为程前浪费食物,但程前不在乎,谁让他是一只有思想,有品位的丧尸?

第二十二章

丧尸不需要睡眠,程前自然也不需要,平日里,为了节省体力,他都会发呆或者无所事事胡思乱想,可当他有事情可做,不用睡眠就是优点。

暖暖的篝火照耀着程前干枯的脸颊,比起两个月前,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若说之前他是木乃伊,那么现在他就是营养不良的厌食症患者。

相比之下,短发萝莉反而更加丰满,因为她喜欢吃生食。

只有新鲜的血肉,才是丧尸最佳的补品,也是恢复身体并强化的快递通道,可惜程前抗拒,他认为只有吃熟的,才不会迷失在丧尸的错觉里。

两个不怎么齐整的铝合金架子上,排列着整整齐齐的肉条,肉条离火焰并不近,程前需要的不是烤熟,而是脱水,只有这样,才能保存更长时间,等待烤肉的过程,程前又开始思索。

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继续走私黄金到现实,在现实世界,他不缺钱,副总岗位每月收入三万八,此外还有各种补贴与年节奖。

又不缺房子,甚至老房子也可以租出去,自己住三室两厅精装修的新房。也不缺车,虽然宾利给董晓萌开,等他还了钱,自然能收回来。

貌似人生没追求了,就差一个水准之上的老婆。

对于女人,程前不着急,三十岁前结婚都不算晚,再说,不靠父母,又有多少男人能在三十岁之前置办新车大宅?

他完全可以慢慢找,等他要结婚,差不多也有一两百万存款,到时候也算得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正是这份疑虑,让程前有些不思进取,甚至连黄金都懒得兑换,毫无由头的送给董晓萌一只钻石别针,不为别的,只因为任性。

不知不觉,记忆开始回到刚刚得到父亲病重的一刻,主治医师一次次肯定,有很大希望愈合,这给了他无尽的希望,然后想办法弄钱。

为了卖房子,甚至与老头子吵了无数次,虽然最终妥协,可他还是将房子抵押给姨夫,用年息百分之十点多的利息借款,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救回来,可他更愿意相信,只是钱不够,若是有钱,去大城市,去国外,去最好的私人医院,未必不能救回来。

程前忘了什么时候看过的一个统计,有钱人得绝症,重病之前治疗机会是普通人的十倍,就算重病了,生存时间也是普通人的二十倍,康复率也有普通人的五倍,这就是疾病与金钱的关系。

“如果自己有钱……。”

锋利的爪子不由地拳握在一起,此时此刻,程前又开始陷入无尽的懊悔之中,这种状态,父亲刚走的半年中时有发生,后来就出现的少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可现在又出现了,而且情绪波动从未有过的激烈。

“嗷……。”

怒吼声中,程前失控了,一拳砸在不远处的蓝鸟车上,发出“碰”的一声巨响。

但这不能阻止他继续挥拳,他甚至用爪子抓挠车门的铁皮,最后一头撞到挡风玻璃上,竟然将挡风玻璃撞成了蛛网。

第二天的清晨,天空有些阴郁,云层挡住了太阳,眼看就是又要下雨的趋势。

很快,一滴滴雨就落了下来,浇打在程前的脸上,还没清醒的程前,按照丧尸的本能,张开嘴去接雨水,可随后。

“呸呸呸……。我怎么睡着了?难道我开始恢复了?”

程前很是惊喜?不等他臭美,大叫一声,赶紧收拾起三脚架上的烤肉,要是被雨淋了就糟了。

等他回到大巴车上,看着偷偷摸摸,吃着老鼠肉干的短发萝莉,终于露出欣慰的表情。

“今天小乖乖很安静,没有抓坏椅背啊,值得表扬。”

程前没有注意,就在自己抚摸短发萝莉瞬间,她就像雕像般一动不动,等他离开,才在颤抖中,慢慢的啃噬肉干。

“靠,这谁干的?太凶残了……,我竟然不知道……。”

站在窗内看雨是程前最喜欢的享受之一,因为没有比这更廉价的享受,可当他看到一辆被捶瘪的小轿车后,惊讶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貌似只有超级野猪才能做到这种程度吧?

“难道与我睡觉有关系?一只怪兽散发着能让丧尸睡眠的味道,然后无聊的将小轿车给捶瘪?可它为什么不吃肉?就算不吃掉我,也应该吃掉烤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