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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芜尽处是春山

接下来的两三天内,家里都没有任何动静,一切照常,让顾姻不由得以为是自己想多了。

她的戒备心渐渐放松,这天下完班后,自己一个人去了酒吧。

声色犬马之地,舞池里的音乐震耳欲聋,迷幻的灯光隐藏着每个人的面孔,在这里,可尽情的释放自己,抛弃自己,顾姻舞动着自己妖娆的身姿,一头波浪卷发妩媚至极,她的腰肢纤细,让人想要一握,她的双腿笔直白皙,随着舞姿又柔软地不可思议,渐渐地大家都停下来,顾姻被包围在舞池中央,身旁传来时不时的口哨声。

一舞终了,顾姻扬起头,五颜六色的灯光依次掠过她精致的面容,一个说着蹩脚中文的年轻洋人喊了句:“哦,宝贝,你真漂亮。”

顾姻微微喘息,这样的赞美她听得太多了,她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她像黑夜里的女王,礁石上的海妖,每寸肌肤都是蛊惑。

马克来中国一年多,但他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妩媚的女人,方才舞池中的女人现在正坐在吧台上,正浅浅地饮着一杯酒,她将长发别在耳后,露出光洁的侧脸,安安静静的,完全不同与刚刚舞池里的模样。

他鼓起勇气走向前,又一个垂头丧气的男人从顾姻身边离开。

马克走到顾姻面前时,顾姻方放下酒杯。

“嘿,美女。”马克嘴角挂着阳光的笑容,说完将自己的名片递过去,“能认识一下吗?”

顾姻的右手旁已经有一小叠名片了,他以为他的下场也如此,谁知顾姻用两根手指轻轻夹过他的名片,薄唇轻启:“rk?”

顾姻打量着眼前一头金发的洋人,年龄看上去不大,像个大学生,神色微微羞涩,却透漏出一种自信,年轻对她而言真的像一种诱惑,顾姻今年二十六岁了,她并不老,只是心有些老。

马克的眼睛瞬间亮了,顾姻的笑意有些加深,她微微向他的方向探了探身子,马克可以看到顾姻单薄衣物下一抹雪白,他喉咙一紧,便听到顾姻呵气如兰地说:“要一起走吗?”

马克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整个人仿佛被从天而降的大奖砸懵了。

他看着顾姻的眼睛,此刻顾姻的眼睛一片干净,仿佛她方才的无声邀请都是梦幻,她不懂欲与色,她是纯白羽毛里的天使,却引诱着旁人坠落。

“当然,荣幸之至。”马克回答。

露水情缘似乎也不错,当顾姻站在酒吧门口等着去取车的马克时,她的心情颇为愉悦,如果一个人丧失了爱人的能力,那么她心如磐石却被万众所爱,也是一种幸福。

天色已经黑了,妖魔鬼怪开始纵横。

一个男人朝她走了过来,穿着一件皮衣,腿很长,她只抬头看一眼,不甚在意。

酒吧的夜晚才最疯狂,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有玩乐的,寻欢的,充当猎人或猎物的,每个人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当画着光鲜亮丽的妆容被带走亦或醉态千百独自离去,没有人会留意与在意。

直待那男人走到她跟前,一股很浓的烟味充斥她鼻翼,顾姻皱着眉,她抬起头来。

又是那双眼,让她灵魂为之颤抖的眼。

那双眼的主人很高,一米九左右,他的面容太硬朗,下颚处线条流利,下巴处潦草地长满短短的胡茬,整个给人的感觉像是潜伏在黑夜深处的猎豹,随时随地处在出击的瞬间。

顾姻与他对视几秒,接下来的事情超乎她的想象。

“跟我走,如果你不想死。”他的声音低沉,似乎故意将声音压得很低,“优盘在你手中,现在有人已跟踪你。”

顾姻一开始很莫名其妙,但在听到优盘这个词后,她的瞳孔骤然紧缩,她想到前几天家中的不对劲。

“你是谁?”她立马警惕地问出这个问题。

顾姻目光看向前方,她看到不远处的巷子里有几个看不清面容的人来回徘徊,时不时望向她这个方向,方才她以为是想搭讪的人,现在却一经提醒,方觉自己处于一种监控之下。

她有一种预感,今天她也许会死在这儿。

男人听到她的问题,低头看她一眼,很凉薄的目光,他说:“如果你还能活着,我会告诉你的”他停顿一秒,“现在,跑。”

说完任平生已经跑向右边,身手极快,顾姻慢了半拍,身子却下意识跟上他,她的余光看到那边的人朝自己跑了过来,顾姻穿的是高跟鞋,她立马脱下鞋子往身后使劲扔,然后赤脚在路上狂奔。

夜风将她的长发吹起,她的裙子太紧,被她从一侧撕破,深蓝色的布料在奔跑途中像一只展翅欲飞的蓝蝴蝶。

顾姻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前面的男人离她越来越远,她却还要拼命追逐。

她看到那人拐进一个巷口,她拼尽全力也跑了进去。

让她绝望的是,那是一个死胡同,可那个男人却像只猎豹般矫捷,踩着一旁的木板几步跃上墙头,他回头看她一眼,下达冰冷的命令:“跟过来。”

说完一跃而下。

这夜的月光似乎分外皎洁,路灯在街道上安安静静,灯泡下一群飞虫萦绕,这只是烦闷的夏日中的一夜,可顾姻的心中此刻充满着慌乱,无措,恐惧,她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无法思考,甚至连她的小腿都颤抖不至。

顾姻咬着牙,踩着肮脏的木板往上爬,木板上尖锐的木刺扎进了她的脚心。

她踮起脚尖,双手用力往上攀,却无法攀上这堵墙,正当她以为山穷水尽时,那边扔过来一根很脏的尼龙绳。

她赶忙将那根尼龙绳在手腕上缠了两圈,然后拉着它,脚踏着墙往上爬,绳那边那人的力气很大,最后顾姻几乎是被半拽着拉上了墙头。

身后的脚步声又响起,此时顾姻坐在墙头上,她的脸色雪白,心跳加速,那个人就站在墙的那头,背后是小街,一旁放着个垃圾桶,绳子应该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那个人仰头看着她,她竟能从他的面容中窥得一丝从容,顾姻又看了一眼身后,身后的那群人出现在巷口,手上拿着一个东西,顾姻看清楚了,竟然是枪!

顾姻奋力地从墙头跳了下来,身后枪声响起,几乎同一瞬间,她的右肩火辣辣地痛,她像一只折翼的鸟儿,连一声痛苦的鸣叫都没有,便狠狠地摔在地上。

去他妈的,顾姻心里狠狠骂道。

痛觉从右肩向全身伸展,一波又一波似乎要将她淹没,她已经很久没这么痛过了,记忆被触碰,她似乎又回到那段黑暗的时光,小小的房间里,年轻的顾秋华拿着又细又长的棍子打在她背上,尖锐的鞋尖踹在她肚子,脸上,不堪入耳的辱骂声不断,她用力蜷缩着身体,咬紧牙关,不能痛哭,越哭顾秋华就打得越卖力。

她无法逃离,只能忍耐。

这样的日子似乎绝望地没有尽头。

任平生抱着怀里的女人,飞快地跑向夜幕。

他听见她在痛苦的呢喃,嘴中反反复复:“会……会留疤的。”

顾姻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病态的要求,她曾花高价做激光手术,忍着痛楚将身上每一处的疤痕抹去,似乎只有这样,她就可以抹去记忆里那段恐怖的回忆。

顾姻的鲜血落在任平生的皮衣上,又顺着他的皮衣低落在地,任平生的右肩有一道经年累月的刀疤,那是他当小弟的时候给萧爷挡的一刀,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可也正是因为这一刀,他成功得到了萧爷的信任,被一步步提拔了上去。

被提拔上去后,他要了萧爷的命。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抉择而付出代价。

马克取车兴冲冲回到酒吧门口时,发现酒吧门口空无一人,他发现自己的名片落在地上,已被人踩脏,他问酒吧里的保安,保安对顾姻那张脸挺印象深刻,他回答道:“那个很漂亮的女的啊,她跟一个穿皮衣的男的走了。”

马克顿时苦着脸,只好自认倒霉,他做了个耸肩的动作,垂头丧气地开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