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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狗儿子

“魏家以前,本是书香世家。”魏临渊的声音絮絮道来,“只是当初武将正是良莠不齐的时候,我的父亲便毅然放弃了文官之路。”

魏临渊的父亲,大抵和当今皇帝是差不多的年纪。

“父亲和穆将军师出同门,两人年纪相仿,倒是创下了不少功勋,关系也十分要好,直到,我父亲娶了我母亲。”

说起来,那也算是一段孽缘。

魏老夫人当初的心仪之人,是穆将军,也就是穆兰亭的父亲,奈何她家道当时正是衰败的时候,为了妥当起见,家中人便将她嫁给了魏临渊的父亲。

她从此就心生怨恨。

而魏家和穆家也因为他的关系逐渐疏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魏临渊的父亲死在战场上,穆将军才带着他一起,行军打仗。

“阿慕,我冲你说这些,只是想说,我从来就不喜欢征战。”魏临渊极认真的盯着她,逐字逐句的道,“我的父亲,我的老师,都是死在战场的,我看过了太多的死亡,也极为厌恶,所以,我对你保证,绝对不会滥用这种东西。”

李慕歌彻底的松了一口气。

“我相信你。”她轻声道,眨着眼睛不自在的动动手指,“牵了这么久,该放开了吧?”

好歹是在外面,这人是越发的不注意形象了。

但显然,堂堂临王虽然有时候克制得很,此时此刻,也不过是一个想要偷奸耍滑多蹭蹭心爱之人小手的男人。

他舍不得放开。

眼见着四下无人,他便轻笑着装糊涂道:“阿慕手掌小,我比较比较。”

说着他一边儿又是同李慕歌十指相扣,一边儿又忍不住将这只润滑的,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手慢慢把玩着。

观其模样,实在难以看出这男人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李慕歌不耐烦的用脚尖踹了踹他:“行了,玩儿够了就放开,我还有事要做。”

论煞风景,法医大人自然是首当其冲,当仁不让的第一位。

魏临渊不得已只能放开,可惜的摩挲着手指,回味着刚才的感觉。

李慕歌一阵头皮发麻,狠狠的乜了他一眼,一边往前走一边道:“你够了,同我一起去看看黑,火药的制造吧,到时候遣两队信得过的心腹给我。”

这件事,影十六早早的就来知会过了,是以魏临渊道:“人手已经选好了,你何时要,何时过来提就是。”

“就这两日吧。”李慕歌道。

两人并肩而行,从校场一路往今日才圈出来的一片防守重重的帐篷里走,边儿上却忽然杀出一个程咬金。

田校尉一边儿抹着脑门上的热汗,一边儿冲着魏临渊道:“王,王爷,门口来了个疯婆子,说是请王爷做主,怎么撵都撵不走,军师让属下来请您过去。”

疯婆子?军师还处理不了?

李慕歌心里面升起了一点儿疑惑。

不过田校尉催得紧急,一副天塌了的模样,两人也没来得及多问,直接就往军营门口走。

军营大门。

一个青黑色衣裳的老婆子正坐在地上,抱着一条黄狗张望。

“你们主事的呢,主事的怎么还没有来?”

林先生眯了眯眼睛,安抚道:“这位老夫人莫着急,如今我已差人去寻我们王爷了,您放心,待我们王爷一来,就为您和您的……儿子做主。”

林先生看着那条黄狗的表情,有些羡慕嫉妒。

真当是人不如狗!

魏临渊和李慕歌来得很快,林先生眼睛尖,一看见两人就立刻迎了上来。

“王爷,殿下!”

魏临渊问:“何事这么惊慌?”

他方才不清楚行事,现在大体一看,才觉得不对劲。

堂堂一个军师不至于连一个妇道人家的事情都处理不了吧?

那婆子看起来大约四五十岁,两鬓已白,神情悲恸不已,眼见着军师称呼魏临渊为王爷,她立刻就扑了上来,大喊道:“王爷,求求您,为妾身的儿子做主啊!”

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哀求着,希望能让魏临渊替她的儿子做主。

“王爷,我家中本是做粮食生意的,若是匀匀,也能匀出千石粮食,若是王爷替找出杀我儿子凶手,为他报仇,老身,定当分文不取,将粮食送给众将士。”她语气决绝。

魏临渊眼皮一跳,终于明白为什么军师“处理不了”这件事了。

原来这还得他的无私奉献。

不过为了这千石粮食,魏临渊面不改色的询问:“你儿子如今在何处,可否待带我们去看看?”

老妇人道:“王爷,我已经将我儿子带来了。”她伸手,示意魏临渊看自己抱着的这条已经死去的黄狗。

魏临渊当场就觉得有些荒谬。

“你说,这是你儿子?”他反问了一句。

他又去看军师。

军师轻轻地点了点头,指了指那条狗。

事实上,他刚才听见的时候,也是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一条狗,是一个人的儿子?

老妇人知道他们不相信,却还是恳请道:“王爷,这就是我儿子,我儿子大宝平日里十分孝顺,一直陪着我这个孤寡老人,他既不咬人,也并不同外面的野狗鬼混,平日里顶多就在我们家门口的那条巷子转转,谁知,谁知我昨日见他一晚上没回来,出去寻他时,他,他就已经死了。”

妇人说着又要哭了起来。

她本来是找了官差,还有衙门的人,可人家根本不会为了一条狗去寻找凶手,迫于无奈,她才找到了军营里面来。

李慕歌在旁边听了事情的起因经过,道:“这样吧,我来看看吧。”

对于狗儿子这件事,她在现代看得多了,有些丁克家族,单身人群,没有子女,就喜欢养上一两只猫猫狗狗,当做自己的孩子,所以倒也不觉得什么稀奇。

这只是在古代少见罢了。

老妇人并不知道她是谁,警惕的看了一眼,“这,这……”

李慕歌冲她笑笑:“我平日里也是查案子的,算是个仵作,您把您儿子放下,我替他瞧瞧伤口,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她平和的态度和旁人截然不同。

老妇人自养了一条狗儿子后,再也没有见过这种目光,她稍稍放下了心防,听着李慕歌的话,将那条狗放在地上。

李慕歌蹲下一看,这才发现,这狗的身上有两道致命的伤痕,一道背脊上的,一道是脑袋上的。

两道伤痕都十分深刻,几乎将背脊砍碎,脑袋砍裂,且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她又掰开这条狗的嘴巴看了看,目光一一掠过,发现了一点儿灰色的布匹,伸手从犬牙上取了下来。

布匹大概有巴掌大,一直卷在对方的舌头下面,湿漉漉的,上面绣着繁复的花纹。

这种花纹有点儿熟悉,李慕歌依稀记得一般是王公贵族才会有,但是她似乎并未瞧见京城中有谁穿过。

这就奇了怪了!

李慕歌眯起了眼睛,起身问魏临渊:“临渊,你看看这个东西,可在哪儿见过?”

“这是东锦绣,出自北岳王都。”军师伸了个脑袋过来,一眼就道出了这块布料的出处,“一般来说,都是北岳极尊贵的人才能穿得上的。”

这样说来,就更奇怪了。

李慕歌看了一眼手中的布料,缓缓道:“这下手之人,估计是个练过的,干脆利落,不曾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但是这对一只狗下手……”

说实话,原因她暂时还不能确定。

李慕歌扭头回去问那老妇人:“你平日里可有得罪什么人?或者说,出事的那一日,可有觉得什么不对劲?”

妇人怔愣了一下,迟疑着摇头:“我,我那一日,并未察觉到什么不对劲,只是当时有些不安……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一日,我们那条街的巷子里,有几个很奇怪的人。”

她迟疑的看了一眼李慕歌手上的布料,道:“但是,不是这种布料的。”

“无妨,你说说看。”李慕歌道。

老妇人皱着眉回忆着道:“我记得,那一日,有几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敲响了我们隔壁面行的门,说是要买面,但是我又听见那院子里吵了起来,吵得什么我听不清楚,只是记得后来,他们还是买了几大袋面粉走了,几个汉子,一人扛了一袋。”

其实真的说起来,这也不算是特别奇怪的事情。

不过因为他们的东西一般都是在铺面里面售卖,这几个汉子却跑到家里面去买,她才稍稍注意了一点儿。

李慕歌拧着眉追问:“你可有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子?有哪些特征?”

“什么样子?”老妇人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只好摇头,“我不记得他们什么样子了,倒是那特征,我记起来了,其中有一个人,只有三根手指。”

魏临渊脸色忽变,追问:“是哪三根手指?”

老妇人吓了一跳,退后了两步,扳着手指头道:“我,我记得,是,这三根。”

她将大拇指,食指扣和小拇指扣下,只剩下了中间的两根手指。

“你确定?”魏临渊眯着眼睛反问。

老妇人想了想,肯定的点点头:“我确定。”

她虽然老了,总爱忘掉一些东西,可这点儿太有特色,她还清楚的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