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年过年和柳玥兰回娘家时,却一反常态,对柳玥兰的父亲叫“爹”、母亲喊“娘”,主动帮着干活儿,分外亲热。柳
玥兰的父亲对他的表现感到很蹊跷,甚至有些害怕,总觉得高志祥的做派不正常。
柳玥兰在出事前一个月左右,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了二十多天。
她与村里要好的姐妹闲聊时,曾经抱怨过,说高志祥这一年来单位总是加班,有时候四五天都回不了家,要不就是回家待不了一会儿,就又回医院了,孩子和家里就她一个人照应。
高志祥的哥哥高志吉说,弟弟和弟媳妇从来没有吵过架,弟弟为人有些高傲,弟媳妇柳玥兰为人正派,敬老爱幼,身体一直很健康,家里家外的大小活计样样能干,从来不偷懒耍滑,婆婆公公很喜欢这个儿媳妇。
三月九日,柳玥兰说有点头痛耳鸣,弟弟高志祥带她去县医院检查,回来说没啥大事,打几天针就好了。
三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柳玥兰过婆婆公公这边帮着做好早饭,和他们一起吃了早饭,柳玥兰吃了两个馍馍,喝了两碗稀饭。
吃完饭她要帮着收拾,婆婆让她回屋歇着,她就和高志祥一起回她们院里了。
大概十几分钟后,高志祥在他家院子大喊“来人,兰兰不行了,”他和父母跑到高志祥家里,看见柳玥兰躺在卧室的炕上,已经出不上气来了。
高志祥一边哭喊着叫她,一边让我给找车送柳玥兰去医院。我去找了辆车回来,和高志祥一块儿把柳玥兰弄到了车上,高志祥让司机直接把我们送到了市医院急诊,这里他有同学在。
我们把柳玥兰抬进急诊室,大夫给她检查了一下,对我们说人已经死了。
高志祥当时有点悲伤过度情绪失控,和医生大吵大闹,说柳玥兰没死,求医生救救她。
后来有两个认识高志祥的大夫过来安慰了他半天,他的情绪才好了一点。
他和大夫说,柳玥兰的身体很好,怎么就会死的这么急,让他们给检查一下死亡原因。
因为有两个大夫认识高志祥,他们又叫来几个大夫,把柳玥兰的遗体推进了一间诊室,不让我和高志祥进去,让我在外面等着。
期间,有一个大夫把高志祥叫了进去,大概过了两三分钟,高志祥出来了。
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几个大夫从诊室里出来,给我们开了一张诊断证明,上面写着柳玥兰死于“爆发性脊髓炎急性发作”。
之后,高志祥让医院里的熟人帮他找了一辆救护车,把柳玥兰的遗体拉回家来,设了灵堂祭拜,准备按照习俗在今天下午安葬。
巴鲁阁汇报了他和崔海在市医院调查回来的情况:
三月十一日十点四十七分,急诊科收治了一名女性病人,接诊大夫检查后,发现病人已经死亡。
在家属要求下,医院的五名医生对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中毒迹象。
结合死者家属自述,死者发病时有剧烈的腰腹痛、头痛,三月五日因头痛耳鸣在柳川县医院检查,疑似“内耳眩晕症”,根据以上情况,判断为“爆发性脊髓炎急性发作”,并出具了死亡诊断。
李明堂和巴鲁阁汇报完情况,吴法医谈了自己的看法。
对死者柳玥兰的遗体进行了初步检查,死者外观正常,没有中毒迹象,唯有瞳孔扩散不一,无其他异状。
在死者的卧室里,发现了注射用的注射器、针管、装有葡萄糖溶液的玻璃瓶、维c针剂、一个盛有半缸清水的白色搪瓷缸、一张沾附着微量白色粉末、折叠过的空白柳川县医院处方笺,还有一些其它物品。
柳川县公安局的同志了解到,柳玥兰是在三月九日九点多钟,由其丈夫高志祥给她静脉注射了一针加了维c注射液的葡萄糖注射液后发病的。
葡萄糖加维c的注射液给人静脉注射,注射用的针管是100单位,柳玥兰没有糖尿病,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生命危险的。
但是高志祥是医务工作者,有一定的医疗专业知识,在卧室里发现的空白处方笺上,沾附有微量的白色粉末,现在还不能断定是什么物质,但不排除高志祥利用专业技术手段杀人的嫌疑。
想要弄清楚柳玥兰的死亡原因,需要对其遗体进行解剖检验之后再下结论。
赵国峰深吸了一口烟,把目光定格在了王宇脸上:“你们重案队是什么意见?”
王宇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们建议,按照刑事案件进行查证。”
赵国峰说道:“谈谈你们的理由。”
王宇打开笔记本看着,陈述了他的看法。
第一,据了解,柳玥兰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死亡前十几分钟食欲、精神状态正常,十几分钟后就突发急病死亡,过于不正常了。
第二,高志祥案发前后的表现太过异常,其本人具备医疗知识,有作案的条件。
第三,柳玥兰与人聊天时透露的信息提到,高志祥近一年来回家次数减少,是真的单位有事,还是有其他原因,必须要搞清楚,不排除因婚外情杀死柳玥兰的可能性。
第四,提取到的空白处方笺上面的物质是什么东西,是否与柳玥兰的死有关系,这也必须要搞清楚。
高志祥的杀人嫌疑不能排除,建议先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收容审查,对柳玥兰的死亡,展开全面调查。
赵国峰看了一下与会的人员,开口问道:“大家对重案队的意见有什么看法?”
李刚局长和李明堂交换了一下眼神,李刚说:“我同意王宇的意见,李明堂那儿还有些没有彻底落实的情况,在会上没有讲,怕误导了大家的思路。我是知道一点的,恐怕这个高志祥还真是因情杀人的。”
赵国峰看其他人再没有什么要说的,用手一拍桌子说道:“好,我宣布,‘311杀人案’专案组现在成立,组长是我,副组长由李刚同志担任,负责具体工作,重案队、县局刑警大队协同办理此案,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