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何方立即就来了兴致,走到第三沐风身旁仔细的看着那张画,而第三沐风也说道:“你看,他们身上穿的是睡衣,这说明他们拍照的地方,肯定是在附近。”
周何方问道:“凭什么不是穿着睡衣跑到比较远的地方呢?”
“问得好,有些人确实会穿着睡衣到处走,但合影中的这个女人绝对不会……”第三沐风说道,“首先我们来仔细的看背景,在他们的身后有烧烤摊,但是烧烤摊后边有图文复印店和服装店,这两家店都已经关门。这恰恰说明了这是出来摆夜宵的烧烤摊,而你仔细看这个女人的脸,她化了淡妆。”
周何方仔细看了看画,随后说道:“不好意思,我看不出来她化了妆,毕竟这只是黑白画。”
“女人是否有化妆,取决于看她的眉毛,虽然很多女人都会宣称画个眉毛并不算化妆……”第三沐风说道,“这女人已经画了眉毛,说明她是一个爱美的人。这个论点我们暂时先放在一边不去谈论,仔细看着女人的指甲,她指甲整齐,手上的钱包是蔻驰。钱包说明她是个爱美爱时尚的女人,整齐的指甲说明了她在正规单位工作。”
第三沐风摇头晃脑的说道:“你想想,正规单位的工作时间都是白天就下班。如果我的论点没有错,就代表着她和这男人半夜在家肚子饿了出来吃宵夜,可当时有点懒的换衣服。于是男人就劝她穿睡衣出来,但她是一个爱美爱时尚的女人,于是就给自己画了个眉毛,还要把自己的蔻驰钱包拿出来嘚瑟。你再仔细看,她的头发是有点湿漉漉的。”
“也许吧,你画的不是很明显。还有,你咋知道她是把钱包拿出来嘚瑟?”
“头发湿漉漉的,就代表已经在家洗过头,说明她早已卸妆,却还是特意画个眉毛才肯出来。至于为何看出她嘚瑟,他们明明就有手机,烧烤摊上也挂着支付宝的二维码,完全没必要带钱包,可她却偏偏要把蔻驰钱包带去可能染上油污的街头小吃旁,不是喜欢嘚瑟是什么?”
第三沐风越说越是得意,“这些元素都证明了他们是在离家不远的自拍,如果去的地方比较远,以这女人的性格肯定不会穿睡衣出来,因为她是一个爱美爱嘚瑟的人。一个哪怕穿睡衣出门买宵夜都要画眉毛的女人,如果是真出比较远的门,打扮起来肯定格外麻烦。”
周何方仔细的想了想,说道:“好吧,虽然我真看不出来她画了眉毛。”
“你只要记住,女人的眉毛要是好看,那有百分之九十五是画了眉毛。”
“哦,看你年纪轻轻,想不到这么懂女孩子。”
周何方想了想,继续说道:“好了,至少你能证明他们是离家不远,那你又如何证明他们家住在哪儿呢?你刚才可是跟我说过,你知道他家庭地址的。”
第三沐风得意洋洋的说道:“现在我还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可若是我们先去照片上的地方,我立即就能找出他们家住哪儿。图文复印店的招牌上有地址,我们现在就出发!”
周何方担忧的说道:“出发是可以,但是我有点担心羽冲。他一个人信誓旦旦的说要出来查案,不会有问题吧?”
第三沐风顿时有些不高兴:“他想怎样就怎样!反正看他那傻乎乎的模样,我觉得就算给人卖了都有可能!”
“羽冲是挺单纯,但估计也没有笨到给人卖了的程度……”周何方苦笑道,“也罢,我们先去破案吧,等之后碰到他了,你再跟他好好说一下。”
第三沐风气恼道:“才不说!我讨厌他!就他那样还扬言要破案,我呸!”
实际上,林羽冲还真是一本正经在破案。
而且俗话说:傻人有傻福。
当甩了第三沐风一耳光跑出门后,林羽冲一开始是犹豫的。
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做的过分了,可又偏偏想不出来第三沐风究竟为何要针对自己。
结果就在他想事情的时候,一阵发热的感觉却是忽然传遍了他的全身。
这一刻,林羽冲顿时暗道机会来了!
狗的嗅觉究竟有多么厉害,他可是已经清清楚楚了。在变成狗之后,他第一时间就嗅到了赵小菊的血腥味。
林羽冲觉得吧,只要把赵小菊给找到,那后边破案的关键线索也就有了。
于是他又一次发挥了狗鼻子的效果,顺着血腥味一路狂奔。
跑着跑着,他就在心里直乐呵。
哼,那过分的第三沐风不是责备他放跑了赵小菊吗?
如果他亲自把赵小菊找出来,那看第三沐风还有什么好说的!
到那时候,第三沐风肯定会跪下来抱住他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哭流涕,诉说着自己之前究竟是多么有眼不识泰山。
而林羽冲决定了,等第三沐风抱大腿的时候,他一定要得意洋洋的告诉他:“你应该去人潮拥挤的超市里边,对着无数的同胞们大喊一声我这辈子白活了,然后一口气吞下五个布丁噎住气管,结束你那自以为是的愚蠢性命!”
很明显,赵小菊在半路上肯定想办法挡住了自己的伤口,因为地面上早就没了鲜血。但林羽冲还是借助着自己的嗅觉一路直追,毕竟他可是狗,就算没了血迹,他也能清楚的闻到气味。
“汪汪汪!”
可就在这时,一道堪称狂暴的狗叫声,却是忽然让他四条腿一软!
因为那强而有力的叫声,简直渗人到头皮发麻!
林羽冲转头一看,才发现一只巨大的狗影正迅速的朝着他急速而来。
就那奔跑速度,比他快了不知道多少!
竟是一只比特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