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的高明之处
汉朝的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约法三章”的内容主要是:杀人者处死刑,伤人及偷盗者犯罪判刑;废除秦朝其余的所有法律;官员、百姓要和往常一样工作、生活。
“约法三章”有着积极的标志性意义。首先,它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如第一条就是不可滥杀无辜,这其实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及财产的法令;其次,刘邦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并使之为自己服务;最后,刘邦当众宣布“约法三章”可以笼络人心,一再表示他率军入关是“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这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好感。就这样,刘邦受到了上下所有阶层的欢迎,他们消除了对刘邦的怀疑和戒备,唯恐沛公不为秦王。